趙永清 (台灣政治人物)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趙永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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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5-6屆監察委員 |
中華民國第2-6屆立法委員 |
任期 1993年2月1日-2008年1月31日 |
個人資料 |
性別 男 |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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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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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永清(Eugene Jao Yung-ching),(1957年11月9日-),中華民國第二、三、四、五、六屆立法委員,現任監察委員,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法學士、美國紐約大學政治學碩士、美國政治管理研究院畢業。出身雙和地區國民黨政治世家,2002年轉入民主進步黨。趙永清熱心公益,參與多個民間社福團體。
背景
事件
加入民進黨
趙永清原為中國國民黨立委,2000年因反核四並支持核四公投而於2001年被國民黨撤銷黨籍;之後在2002年加入民主進步黨,並擔任1年多的立院黨團總召集人。[1][2]
2005年12月,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為對三合一選舉結果不理想表示負責而辭去黨主席時,趙永清原欲代理黨主席;但中常會有中常委表示趙入黨的黨齡淺,代理黨主席不適當;之後由副總統呂秀蓮代理。
200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中,趙永清參選臺北縣第八選區(中和市漳和、圓通等區)立法委員,遇上中國國民黨提名的義姐夫張慶忠,兩家人在選舉互撕破臉,因而反目。趙永清指張慶忠不顧情面,將一心扶持張的父親趙長江打為牽涉林肯大郡事件;張慶忠反指趙長江在趙永清退出國民黨時,已不認他這個兒子;趙永清母親江真滿亦出面指責曾視為己出的張慶忠忘恩負義、不忠不孝。趙永清拿出聲明,強調他不開汽車旅館、不炒地皮、不買票及沒有承攬工程的「三不、一沒有」,並痛批張散發黑函[3][4],但最後趙永清仍是以近三萬票大比數於藍營票倉敗於張慶忠。
2012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中再度代表民進黨參選,回鍋不分區,但最終依舊落敗。
反對核能發電
媒體專訪
出生政治世家,自幼耳濡目染
提到為何會走上從政之路,趙永清說:「我出生在一個相當有歷史的政治家族,日據時期,外曾祖父就在中和地區擔任莊長,開始服務地方,當時,我們家族對於地方建設提供了許多的協助,像是出錢、出力、捐地蓋設圖書館等。到我小時候,則是叔公在從政,他當過參議員、議員,到後來擔任鄉長,叔公退休後,就由我父親來接棒服務,他當選過四屆的縣議員,後來出任兩屆的增額國代。從小我就看到許多人在家中出入請求協助,也看到叔公與父親為了地方奔走,因此我覺得從事政治可以服務鄉里、貢獻地方,是一份值得敬重的工作。」正因為從小耳濡目染,從政成為趙永清人生規劃的一環,也因為當時的政治氣氛,使得他在大學選擇就讀政治系,也因此一路走進了政治界。「在我父親擔任國大代表時,我正在大學就讀,因為讀的是政治系,正好為父親在國民大會的問政及有關憲政的研議研討工作,提供了一些協助。當初會選擇政治系,除了家庭因素外,政治氣氛也有著很大的影響,在當時戒嚴體制下,國民黨一黨獨大,我的觀念較傾向自由民主,因此參加許多校園爭取自由的活動,後來到美國進修。回國之後,除了在大學教書外,亦從事研究工作,包括民意調查等,也擔任過國會助理,後來回到地方,在父親與哥哥服務處開始選民服務工作,之後就決定參加第二屆立法委員的選舉,這是台灣第一次國會全面改選,也順利當選,於是就走上了政治這條路了。」
抱持使命感與理想性走政治路
看到國會長期的畸型發展,加深了趙永清改革現況的決心,而最好的方式,就是以自己親身參與去改變,於是他參加民國八十一年第二屆立法委員的選舉,提起這段第一次參選的經驗,趙永清說:「當時看到國會的運作相當畸型,覺得有很多地方都需要改革,尤其是法治與政治清廉的建立,於是毅然決然的參選,那時的參選口號是『讓台灣多點陽光』,陽光代表溫馨,也是公開、透明化,代表我們需要陽光法案,需要陽光政治,需要政治的清廉,需要更多制度的建構。」而這些理念,除了是感受到叔公、父親等長輩的服務熱忱外,在美國留學時所學的國際關係、政治管理等實務理論也給了趙永清許多啟示,「我希望能學以致用,將好的世界性趨勢、法制引進台灣,讓台灣在法制方面能完整建構,那時就是抱著這種使命感與理想去從政的,直到現在,我的想法依舊沒有改變。」
陽光.環保.新家園,專業形象屢獲認同
「當初從政的理念,就是希望能建立專業專職的問政方式,建構完整的法治系統,尤其對於國家清廉的政治體系,能有一套完整的陽光法案,這是我從政的初衷。我參選時強調三個方向,一是陽光;一是環保;另一個就是新家園。陽光指的就是陽光的政治體系,後來也陸續推出了很多陽光法案,強調政治改革與反黑金的政策;在環保方面強調環保生態保育,我花費了很多心力結合專家、學者與環保團體,推動環保生態的立法;至於新家園,除了我本身選區中和地區的重大建設,例如解除中和水患的建設、爭取全國最大的圖書館在中和建立、在醫療資源缺乏的中和地區爭取到署立雙和醫院,及未來四條捷運路線通過中和等交通建設,這些都是我們努力推動的成果,我在立委任內也積極推動一些民生法案,例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趙永清細數著從政十五年以來的理念與成果,正因為他的用心,在立法委員任期中推出的法案至少一百個以上,也屢次獲得媒體與選民的正面肯定。
致力推動陽光法案,改善政治環境
提到陽光法案,很多人都會想到趙永清委員,而這也是出任立法委員十五年來,趙永清最在意的相關法案內容。提起這段過程,趙永清說:「陽光法案是我從民國八十二年首次擔任立法委員就開始推動,自上任後密集花了三、四個月的時間,到同年六月終於通過第一個陽光法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而在這法案通過的同時,我的第二個兒子也誕生了,因為這段機緣,我將他取名『晨光』,期許後續的陽光法案都能繼續推動。後來在立法院,我也結合許多跨黨派、有理念有專業的立委一同開會推動相關陽光法案,像我提案通過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後來一些旋轉門條款,在公務員服務法裡也有所規範,之後的『政治獻金法』和即將實施上路的『遊說法』也在大家同心協力之下獲得通過。這些法案很多人認為是自綁手腳,限縮了立法委員的權利,所以在推動的過程中,我們也遇到很多的困難,還好有社會大眾及媒體的監督與關心,才能有今天大致已完備的陽光法案產生。」
艱辛的陽光法案立法,「從政本就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不能抱著名利雙收的心態,這是我一貫的想法,想要好好做事,就必須放棄利益,讓政治運作能及早上軌道,大家清廉參選,堅持不買票,以服務和理念獲得選民支持,當選後以專業、專職的問政來回饋社會大眾,因此陽光法案就是希望能讓政治更清明、更專業、更有效率的良好制度。最近看到許多政治人物都因政治獻金或遊說而涉入司法,這就是制度不健全所致,當遊戲規則建立好,就有法可依循,許多弊端也就無從產生,政治人物也要有所體認,清廉的、踏實的從政,為民服務才是根本。」就是這種理念,使得趙永清雖然已經離開立委職務,仍是許多人心中敬重的專業立委。
居家憲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通過,功不可沒
台灣大部分的民眾都住在公寓大廈裡,以前無法可管,造成許多糾紛,有鑑於此,趙永清在首次擔任立委時,就致力於推動立法,希望能建立一部「居家憲法」。「民國八十二年我擔任立法院委員會的召集委員,特別針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立法主持了十次的委員會,經過了一年的審查才終於通過。台灣到處公寓大廈林立,過去沒有法規範,衍生許多管理問題,降低了居住的品質,而西方國家早幾十年就有相關的立法,於是我認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根本立法,可說是一部民生憲法。所以我們花了很長的時間,辦了許多公聽會,也辦了很多說明會,到各地聽取實際案例,要如何透過法的規範做釐清,終於在許多專家學者、社會賢達及社會團體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立法。這個條例對於居住在集合住宅、公寓大廈中每個人的權利義務都有所規範,從一開始建商必須提撥『公共基金』為管理基金,做為將來維修的基礎費用,到住戶如何組成住戶大會、管理委員會,如何分擔權利義務,權利義務的釐清等等,一個公寓大廈能管理得好,在透過開會討論公共事務的同時,我們的法治基礎就會穩固,每個人也會更有民主素養,所以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立法。」提起公寓大廈的立法過程,趙永清心有所感的說:「現在看到很多社區、公寓大廈都有評比制度,在管理良好的社區中,住戶就像一個大家庭般的和樂融融,在在證明了當初立法的必要性。經過這些年的施行,也發現到一些法條的缺失,後來我們也做了適度的修法,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能更臻完善。」為了讓民眾更了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重要性,趙永清甚至邀集縣府官員、營建署官員及律師代表辦了許多經驗交流的觀摩說明會,又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合作出版許多「公寓大廈法律手冊」,目的只是希望民眾對於這個與切身息息相關的法律能多所了解,這份熱心,對於今日公寓大廈的管理能步上軌道可說是功不可沒。
一生清廉,卻蒙不白之冤
在吵得沸沸揚揚的中藥商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因《藥事法》修法而涉嫌行賄立委案,起訴名單中赫然看見趙永清的名字,雖然經過法院一年多的審理,已經還了趙永清清白,但提起這件往事,趙永清還是滿懷委屈。「擔任立法委員十五年來,我從沒有訴訟的經驗,無論告人或被告,直到任期滿了,才因為一個中藥商行賄案而被起訴,這對一向重視清廉的我而言,真是一大傷害。這是發生在民國八十五至八十七年間藥事法修訂時的事,卻在民國九十六年特偵組成立後才偵辦起訴,確實讓人很不解,在當時並沒有政治獻金法與遊說法等相關規範,我本於立委專業支持修法,既沒有收取任何不當利益,也沒有違背我的職務,而且經過十年,人事早已全非,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將我起訴,內心的痛苦實在難以比擬,不僅人格受辱,也影響了原本的生涯規劃。經過法院一年多的審理,終於撥雲見日,還我清白,這次的經驗,讓我了解到司法體系的運作、司法訴訟的流程細節,深刻體會到司法應該要依照證據來辦案,不能無限上綱,國家的公器若遭濫用,對於當事人而言是很不公平的事,因為必須要花費很多的心力去面對訴訟的過程,就算最後重獲清白,期間的身心折磨又該如何計算?」
專業律師協助,重獲清白名聲
面對第一場訴訟,趙永清找了舊識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及其所內的徐鈴茱律師提供法律協助,在彼此的配合下,爭回自己的清白。「我和李永然律師認識了至少二十年,是像結拜兄弟般的好交情,所以在遇到這個案子時,我就請李永然律師幫忙,在他和他的團隊努力之下,研讀很多相關資料、也找了許多證人,終於使得法院還我清白。一個好的法律團隊對於當事人的幫助真的很大,雖然律師很有把握我絕無犯罪事證,但他們仍然很審慎的處理,包括書狀的撰寫、資料的提供,並定期聯絡與開會,討論案情的進度、步驟,我感覺李永然律師的團隊相當重視當事人的權益,會讓當事人很安心,我非常肯定與感謝。」趙永清對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的專業與用心稱讚不已。
普及法律常識,協助選民解惑
在選民服務時,難免看到有些民眾因為不了解法律而誤觸法網,甚至背負刑責,趙永清為了協助這些民眾增加法律常識以保障自身權益,不僅在辦了十年的陽光學院中商請專業律師來進行生活法律的演講,也在服務處聘請律師於固定的時間進行法律諮詢,為民眾解惑,更走入社區、市場,協助大眾解決法律難題。「民眾面對的法律問題愈來愈多樣,很多權益也要靠法律去爭取,平時我們會開一些法律知識的課程,但遇到專業的法律問題時,我還是建議要找一個有經驗的律師團隊,因為他們可以完整的了解狀況,收集相關法律資訊,並做最好的研判,進行訴訟策略,細心的、耐心的為當事人服務,解決當事人的難題。」
以民間出發,監督政府、媒體
雖然離開立委職務,趙永清仍為目前政治惡鬥與媒體亂象感到憂心不已,未來除了計畫重回校園任教,將自己的政治歷練傳授給年輕學子外,也將結合社會中道的力量,以理性的、前瞻的角度,關心社會公益,監督政府媒體,為各黨各派的政治人物提供一個依循的方向,我們期待這位曾在立法院發光發熱的委員,以社會角度出發,站在公益立場,再為全民服務![6]
參考資料
- ↑ 核四存廢 應由公投決定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4-12-24., 立報, 2000-5-06
- ↑ 民進黨立委提案 核四交付公投 Template:Wayback, 公共電視新聞網, 2002-08-13
- ↑ 周錫瑋成藍營包袱 綠營拚過半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3-10-02., 新台灣新聞周刊, 2007/12/12
- ↑ 政見會 趙永清、張慶忠空中激辯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9-09-24., 自由時報, 2008年1月3日
- ↑ 陳熙文. 監院:中選會草率決議核四啟封商轉公投案 未提糾正.
- ↑ 陽光法案的推手,社會改革的力量. 《參照永然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