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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應急管理局是西安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西安市應急管理的政府機構[1]。
部門職能
西安市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應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國家和省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訂全市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規程標準等,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區縣(開發區)和市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2]、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地方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區縣(開發區)應急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五)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
(六)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統一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八)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防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指導區縣(開發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依法負責全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各區縣(開發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級部門和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西安市應急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西安市人民政府機構,西安市人民政府
- ↑ 危險化學品安全與監管,你了解嗎? ,搜狐,201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