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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甲艦德語:Panzerschiffe,此詞也指鐵甲艦)是德國海軍在一戰後提出的一種新式艦種,在當時被各國海軍稱作「袖珍戰列艦」或「口袋戰列艦」[1]

誕生

一戰之後,由於凡爾賽和約對於德國海軍的限制,德國處於沒有海防的狀態。但是後來的華盛頓海軍條約卻給了德國希望,因為條約規定:用來進行戰鬥的非航空母艦和戰列艦以外的艦艇,排水量不得超過一萬噸(10160公噸)或主炮口徑不得超過八英寸(20.3公分),而和約允許列國建造排水量不超過一萬噸且可以攜帶11英寸口徑艦炮的軍艦,於是這種思想初步誕生。

理念

裝甲艦的核心理念是「火力要比巡洋艦猛,速度要比戰列艦快」。首艘裝甲艦「德意志號」裝備了6門11英寸火炮,遠比當時重巡洋艦普遍使用的8寸炮的火力要強;而且航速達28節,很容易得就能擺脫戰列艦的追擊。裝甲艦設計時首要任務是近海防禦,而到了後來則變成了攻擊商船隊的利器。而在Z計劃中,「P級」已經作為升級版的德意志級,具備更強的遠洋能力,或者說是專門設計在大西洋上作為破交戰的戰艦,以及作為炮戰中輔助戰艦。

值得一提的是,其核心理念與戰列巡洋艦頗為相像,但實際上兩者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裝甲艦一般僅執行破交艦的任務,並不是用於傳統海戰的武器,而戰列巡洋艦的主要任務則是在海戰中打擊敵方的巡洋艦

戰艦列表以及裝備

由於裝甲艦是在德國受凡爾賽和約,以及後來的華盛頓海軍條約的限制而產生的艦種。所以到了後來,希特勒撕毀凡爾賽和約,拒絕在倫敦海軍條約簽字後,德國的裝甲艦也就停止了建造和研發,取而代之的是戰列艦和其他大型戰艦的建造計劃。建造完成的裝甲艦為3艘,均屬德意志級,同級的D和E號也因為上述事件而重新設計成了沙恩霍斯特級戰列巡洋艦;而在Z計劃中制定的「P級」遠洋裝甲艦,與其說是裝甲艦,不如說是小型戰列巡洋艦,最終其計劃亦被取消[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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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