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旅遊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衢州市旅遊局,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衢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發〔2010〕114號)[1],設立衢州市旅遊局。市旅遊局是主管旅遊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的發展,組織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受委託起草我市旅遊行政(行業)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旅遊區(點)質量等級推薦和評定;參與市內省級以上旅遊度假區、A級旅遊區以及其它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的規劃論證和審核報批;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
(三)積極培育開發旅遊市場,制訂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計劃和年度旅遊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負責全市國內、入境和出境旅遊市場開發;負責全市鄉村旅遊市場的開發工作;歸口管理旅遊涉外事務。
(四)負責編制申報全市旅遊發展資金的投資計劃;指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配合做好市級旅遊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審核和使用監管工作。
(五)負責全市旅遊業的綜合管理;擬訂旅遊行業管理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星級旅遊飯店評定工作;承擔設立國內旅行社和經營國際旅遊業務旅行社的初審工作;承擔旅行社品質等級評定工作;負責導遊的管理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業的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諮詢工作。
(六)指導各類旅遊企業發展,完善旅遊經營管理體制;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2],規範旅遊企業從業人員經營和服務行為。
(七)管理和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和崗位資格考試認證工作;指導和協調旅遊行業的人才資源的開發工作;指導縣(市、區)旅遊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組織對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決策和部署,負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衢州市旅遊局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衢州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 調整變動機構11個 , 浙江在線,2011-06-28
- ↑ 國家旅遊局宣布旅遊行業全面啟動誠信體系建設,搜狐,200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