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辛-石井協定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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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辛石井協定為美日密約,是西元1917年11月2日美國國務卿藍辛和日本全權代表石井菊次郎間的外交換文。美國承認日本在中國享有特殊利益,兩國政府重申在中國尊重"門戶開放"和"機會均等"的原則。此協定於西元1923年被廢除。
協定起源
西元1917年11月2日,日本外務大臣石井菊次郎與美國國務卿藍辛以分割在華殖民權益達成協定,而得名。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乘歐美列強無暇東顧之機,竭力擴大在華殖民權益,招致美國的不滿。 西元1917年日本派特使石井菊次郎赴美國,與國務卿藍辛談判。石井要求美國承認日本在華利益,藍辛則提出日美共同"尊重"中國領土完整與門戶開放的反建議。幾經爭鬥,雙方為避免正面衝突,美國國務卿藍辛和日本大使石井在華盛頓於當日達成政府間交換公文,並訂立"藍辛-石井協定"[1] 。協定規定:美國承認日本在中國擁有特殊利益;日本再次同意美國的門戶開放政策,承認美國享有機會均等的權利。公然背著中國,劃分殖民勢力範圍。這是日、美兩個帝國主義拿中國主權作為交易的分贓協定,激起中國人民強烈反對,北京政府也聲明不予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