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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確(1037年—1093年),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北宋大臣。

  • 哲宗朝宰相,王安石變法的主要支持者之一。
  • 舉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進士,調任邠州司理參軍。
  • 韓絳宣撫陝西時,見其有文才,薦於其弟開封知府韓維屬下為管幹右廂公事。

基本信息

姓名    蔡確  
字號    字持正      
民族    漢族      
官職    邠州司理參軍  
出生地   泉州晉江
出生時間  1037年   
去世時間   1093年 
所處時代   北宋  
主要成就   車蓋亭詩案    

人物生平

蔡確,字持正,是泉州晉江人,父親蔡黃裳時為陳州錄事參軍,年逾七十,宰相陳執中出知陳州,發現他無法處理政務,就想讓他辭職,蔡黃裳因家中貧苦,要養家糊口而不願意辭官。陳執中說:「你如果不自己請求辭職,我也一定會向朝廷上疏解除你的職務。」蔡黃裳不得已,只得上表辭官。一家人流落在陳州。生活十分貧苦,經常吃了上頓沒下頓。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蔡確考中了進士。[1]

蔡確十分聰慧,崇尚氣節,不拘小節。後中仁宗嘉祐四年科進士,調任邠州司理參軍,因受賄被告發。陝西路都轉運使薛向巡視陝西時,想治他的罪,見他儀表秀偉,召他談話,認為他很不尋常,反而更加稱讚他。

韓絳任陝西宣撫使時巡視地方,蔡確設宴款待,作詩稱讚韓絳是:儒苑昔推唐吏部,將壇今拜漢淮陰。韓絳好高興認為他很有才幹,於是把他推薦給自己的弟弟開封知府韓維,被韓維任命為管幹右廂公事,不久韓維因被楊檜彈劾而出知外郡,反對變法的劉庠接任開封知府。舊制新知府上任,衙中屬官當行庭參之禮,即文武官員小跑進官廳,向新知府跪拜。如果是文官,知府就站着接受此禮。若是武職,則還要自報官銜姓名,知府坐着受禮。蔡確認為此禮不合,而不肯行庭參之禮,劉庠責問他為何不行禮。蔡確答道「為什麼要庭參?」劉庠說道:「百多年來都有這樣的先例」。蔡確說:「唐末五代時,藩鎮的掾屬都是節度使自己徵辟的,因此才有庭參的禮儀。太祖開國後其他地方就廢止不用了,本朝太宗和真宗即位前都曾任過開封府尹,當時府中屬官與之尊卑太殊,因此開封府還有此禮,如今同朝為臣,在陛下一同侍奉皇帝,雖然是先例卻也不能再用。」劉庠不能反駁,只得向皇帝彈劾他。蔡確於是自請解除官職。

宋神宗和王安石聽說這事後都很欣賞他,神宗稱讚蔡確熟悉典故,王安石推薦蔡確為三班主簿,又因為受到鄧綰的舉薦,被任命為監察御史里行。熙寧六年(1073年),王韶開拓熙河,公費使用過多。秦鳳路兵馬都總管郭逵彈劾他的罪狀,朝廷下詔讓杜純查案,杜純查證後上奏說:「王韶使用的公款出入不明,無法查勘」。王安石認為他所言不實,又派遣了蔡確複查,蔡確奉命辦案,為王韶陳述了冤情。正是蔡確的公正辦案,保證了王韶開拓河湟之事不致中斷,在第二年攻下河、宕、岷、疊、洮五州,拓地兩千里。神宗在接受群臣朝賀時,高興地解下玉帶賜給王安石。不久王安石依照慣例乘馬入宣德門卻被衛士打下了馬,王安石請皇帝依法處置。蔡確上疏談論王安石的錯誤。加直集賢院,遷侍御史知雜事。[2]

范子淵疏浚黃河工程,知制誥熊本巡察後發現不對勁,被范子淵彈劾,蔡確彈劾熊本黨附文彥博,熊本被罷黜,蔡確代替他為知制誥、知諫院兼判司農寺。熙寧九年(1076年)十月,王安石罷相,由吳充接任。三司使沈括拜見吳充談論免役法在兩浙路的實行不利於民,應當加以更易。蔡確上疏彈劾:「沈括既然覺得免役法需要變更,為什麼當年不在他檢正察訪的時候說,現在卻在不屬於他管的時候說?他身為近臣,既然眼見朝廷的法令有不當之處,卻不公開在朝廷上說出來反而在私底下告訴宰執大臣?他豈是為了朝廷好,只是想要依附大臣,為自己的利益着想罷了。他這是覺得王安石罷相了,新法就可以動搖了。希望陛下對他加以治罪」。沈括因此被貶黜為宣州知州。

相州有三個人以「劫盜殺人」的罪名被當地判處為死罪。但審刑院經過複查後發現這是個錯判了的案子,其中的兩名從犯不應當被判處死罪。便要求相州改判,但此時兩名從犯都已經被處決了。此事牽連到了審理此案的相州觀察判官陳安民,陳安民的親姐姐是文彥博兒子文及甫的生母,而文及甫是左相吳充的女婿。於是陳安民為了消災弭禍,一面讓下屬用錢賄賂大理寺上下官員,一面讓文及甫請吳充之子吳安持幫忙。蔡確認為事關大臣,不是開封府可以了結的,於是移交給了御史台,杜絕了官官相護的官場人情。後來,右相王珪力薦蔡確參與審理(史書說他「鍛煉成獄」,成了他被污為奸臣的證據之一。)因此事,蔡確被擢升為御史中丞、領司農寺,新法中的「常平、免役皆成其手」。左相吳充想廢止新法,蔡確說:「曹參與蕭何有矛盾,等到曹參代替蕭何為相,卻遵從蕭何指定的法令。現在陛下主持變法,怎麼能允許吳充因與王安石的私怨而廢除呢?」

元豐五年,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神宗元豐改制,此為右宰相官名即次相)。當時富弼居住在西京洛陽,上疏說蔡確是小人,不可以重用。當初議定官制時,大致是仿照《唐六典》,不論事情大小,都由中書省取旨,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三省分班奏事,權歸中書省。蔡確對王珪說:「您任宰執這麼長時間,必然會是中書令。」王珪深信不疑。蔡確卻對皇帝說:「三省的長官位高權重,不需要設置長官,只需要讓左右僕射分別兼任兩省侍郎就可以了。」皇帝認為他說的很對。因此蔡確名義上是次相,實際上卻大權在握,王珪雖然是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神宗元豐改制,此為左宰相官名即首相),但也只能拱手聽命罷了。皇帝雖然按照順序任命王珪、蔡確為相,卻不加以禮重,多次因為小錯對他們處以罰金。每次受罰就去宮門謝罪。宰相受罰金並去宮門謝罪,是前所未有的,人們都認為這事可恥。 [3]

哲宗即位(1086年),轉任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左相),時宣仁太后(安徽蒙城人)垂簾主政,引北方大士族代表韓縝(韓絳弟)為右相,並用韓縝兩個侄子為列卿,與蔡確相抗衡。蔡確在擔任神宗的山陵使時,靈車出發的前天晚上,他不在外住宿,在路上又不侍從。回來後,還不請罪。御史劉摯王岩叟接連彈劾他,說蔡確有十個應該罷職的理由:「在熙寧、元豐年間,冤假錯案和苛政,蔡確由頭至尾都參與了。到如今才對人說:『蔡確當時哪敢說什麼!』他的意圖是想鞏固自己的地位,反把過錯歸於先帝了。」接着,保守派陸續返朝廷,司馬光、呂公著被任用後,要全面廢除新法。蔡確不讓,把責任都攬到自己身上,說那是自己建議實行的。但是,他終單拳難敵眾手,元祐元年閏二月,被罷為觀文殿學士、知陳州(今河南省周口市淮陽縣)。第二年,因他弟弟蔡碩的事被削奪官職,轉任安州(今湖北安陸),又轉任鄧州(今河南省鄧州市)。又因《游車蓋亭》詩語涉譏訕朝廷而被追貶英州別駕、新州安置,後卒於貶所。

紹聖元年,馮京去世,哲宗臨奠。蔡確的兒子蔡渭,是馮京的女婿,在喪禮上向哲宗訴冤。第二天,哲宗下詔恢復蔡確為正議大夫。紹聖二年,贈太師,諡曰忠懷,派使者保護他的棺槨下葬,又在京城賞賜宅第。崇寧初年,配饗哲宗廟庭。蔡京請徽宗手書「元豐受遺定策殊勛宰相蔡確之墓」賞賜給他家。蔡京和太宰鄭居中不合,鄭居中因遭家喪而離職,蔡京怕他被重新起用,鄭居中是王珪的女婿。當時蔡渭改名為蔡懋,蔡京讓他重管先前的政事,來阻止鄭居中,於是追封蔡確為清源郡王,皇上親自書寫他的碑文,立在墓前。蔡懋也被升為同知樞密院事,蔡確的二兒子蔡莊為從官,蔡確的弟弟蔡碩,被贈為待制,他的女兒都被超升封爵,眾女婿都當了官,貴寵震動當世。 [4]

宋高宗即位後,下詔列舉群奸的罪狀,追貶蔡確為武泰軍節度副使,把蔡懋流放到英州,把給蔡確的一切恩惠全部削奪,天下稱快。

人物軼事

  • 夢為宰執:蔡確少年時曾夢到要做執政。有個人對他說:「等到你父親考中狀元時,你就可以做執政了。」蔡確醒後笑道:「是在和我開玩笑嗎?我的父親已經很老了,且已經辭官歸隱了。你卻說他要做狀元,這是為什麼?」後來蔡確果然做了執政。一日在殿上侍駕,聽到報進士的名次,狀元是黃裳。蔡確大驚失色(蔡確父親名叫蔡黃裳)。[5]
  • 四十之貶:蔡確,黃好謙,是陳州的學子,聽說楊山人善於相面,就請他為自己相一下,相者說道:「蔡君會是宰相,像丁晉公(丁謂)一樣。但丁謂會回來,而你卻無法回來。黃君會是一州長官,等到家裡有四十口人時,那麼蔡君就要被貶了。」元豐末,蔡確為相,黃好謙出知蔡州,與蔡確道別。蔡確問他的家中人數,答道:「四十個人了。」蔡確大驚說道:「楊生的預測應驗了。」不久果然被貶居新州。 [6]
  • 五十之死:蔡確二十多歲時,家中貧苦,衣服破爛。一天與好友張師是出遊,張的家中也很窮。一會有個道人來了,看了蔡確很長時間,對他說:「您的神態、相貌都很像唐時的宰相李德裕。」蔡確認為他是在戲弄自己,就開玩笑的問道:「可以做宰相嗎?」道人說:「能。」又問:「那會被貶居南方嗎?」說:「會。」又觀察了一會張師是,說:「等到你做到卿監之官,家中有五十口人時。」指着蔡確說:「你就會死了。」道人走後,二人哈哈大笑認為道人狂妄。後來蔡確貶居新州,共達五年。有一天得到張師是的書信:「我做了司農寺卿,但全家五十口人,在京城住不起,現在蒙皇恩出知汝州。」蔡確讀到這,忽然想起道人的話,就沒有再看信了。幾天後,得病去世。[7]
  • 車蓋亭詩案:北宋元豐、元祐年間,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與以司馬光為代表的舊黨之間的鬥爭十分激烈。年僅10歲的宋哲宗即位後,朝廷大權仍控制在其祖母高太后手中。高太后起用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王安石的變法派則深受打擊。時任宰相的蔡確屬王安石的變法派。蔡確眼看大勢已去,想挽回頹勢,於是搞起了小動作,說高太后有廢黜哲宗的意思。高太后聽後十分惱怒,把蔡確貶出朝廷,任陳州知州。不久,又改任安州。 從相位跌到地方官,其心情可想而知。苦悶中,他遊覽車蓋亭,山光水色讓他一掃心中鬱悶,一氣寫下了十首絕句。因為知漢陽軍的吳處厚和蔡確有舊怨,於是抓住了機會,隨意曲解,上奏朝廷。因為知漢陽軍的吳處厚和蔡確有舊怨,於是抓住了機會,隨意曲解,上奏朝廷。於是左諫議大夫梁燾、右諫議大夫范祖禹、左司諫吳安詩、右司諫王岩叟、右正言劉安世,皆上奏請求治蔡確的罪。

參考資料

  1. (《揮麈後錄》卷六):蔡持正之父黃裳,任陳州錄事參軍,年逾七十,陳恭公自元台出為郡守,見其老不任職,揮之令去,黃裳猶豫間,恭公云:「倘不自列,當具奏牘竄斥。」黃裳即上掛冠之請,以太子右贊善大夫致仕,今之通直郎也。卜居於陳,力教二子持正與碩,苦貧困,饘粥不繼。久之,持正登第。
  2. 宋史蔡確傳------ 王安石薦確,徙為三班主簿。用鄧綰薦,為監察御史里行。王韶開熙河,多貸公錢,秦帥郭逵劾其罪,詔使杜純鞫治得實。安石卻其牘,更遣確,確希意直韶,逵、純獲譴。確善觀人主意,與時上下,知神宗已厭安石,因安石乘馬入宣德門與衛士競,即疏其過以賈直。加直集賢院,遷御史知雜事。
  3. 宋史蔡確傳------元豐五年,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時富弼在西京,上言蔡確小人,不宜大用。確既相,屬興羅織之獄,縉紳士大夫重足而立矣。初議官制,蓋仿《唐六典》,事無大小,並中書取旨,門下審覆,尚書受而行之,三省分班奏事,柄歸中書。確說王珪曰:「公久在相位,必得中書令。」珪信不疑。確乃言於帝曰:「三省長官位高,不須置令,但令左右僕射分兼兩省侍郎足矣。」帝以為然。故確名為次相,實顓大政,珪以左僕射兼門下,拱手而已。帝雖以次敘相珪、確,然不加禮重,屢因微失罰金,每罰輒門謝。宰相罰金門謝,前此未有,人皆恥之。
  4. 宋史蔡確傳----- 紹聖元年,馮京卒,哲宗臨奠。確子渭,京婿也,於喪次中闌訴。明日,詔復正議大夫。二年,贈太師,諡曰忠懷,遣中使護其葬,又賜第京師。崇寧初,配饗哲宗廟庭。蔡京請徽宗書「元豐受遺定策殊勛宰相蔡確之墓」賜其家。京與太宰鄭居中不相能,居中以憂去,京懼其復用,而居中,王珪婿也。時渭更名懋,京使之重理前事,以沮居中,遂追封確清源郡王,御製其文,立石墓前。擢懋同知樞密院事,次子莊為從官,弟碩,贈待制,諸女超進封爵,諸婿皆得官,貴震當世。
  5. 懶真子:蔡忠懷確持正,少年嘗夢為執政。仍有人告之曰:「俟汝父作狀元時,汝為執政也。」持正覺而笑曰:「鬼物乃相戲乎?吾父老矣,方致仕閒居。乃雲作狀元,何也?」後持正果作執政。一日侍殿上,聽唱進士第,狀元乃黃裳也。持正不覺失驚,持正父名黃裳。
  6. 後山談叢:蔡新州確,黃大夫好謙,為陳諸生,聞楊山人善相人,使相之,曰:「蔡君宰相也,似丁晉公。然丁還,而君不還也。黃君一散郡爾,然家口四十,則蔡貶矣。」元豐之末,蔡為相,黃由尚書郎出為蔡州,過持正而別,問其家,曰:「四十口矣。」蔡大駭曰:「楊生之言驗矣。」其後有新州之命。
  7. 懶真子:持正年二十許時,家苦貧,衣服垢敝。一日與郡士人張湜師是同行,張亦貧儒。俄有道人至,注視持正久之,因謾問曰:「先輩狀貌極似李德裕。」持正以為戲己,因戲問曰:「為相乎?」曰:「然。」曰:「南遷乎?」曰:「然。」復相師是,曰:「當為卿監,家五十口時。」指持正云:「公當死矣。」道人既去,二人大笑以為狂。後持正謫新州,凡五年。一日得師是書云:「以為司農無補,然闔門五十口,居京師食貧,近蒙恩守汝州。」持正讀至此,忽憶道人言,遂不復讀。數日,得疾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