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英的出嫁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內容簡介
《菊英的出嫁》是王魯彥《柚子》集中的一篇佳作。是鄉土文學的代表作。他以綿密的筆致展示了漸東農村特異的冥婚習俗。菊英是一個只有8歲陽壽的女孩,在她病逝十年之後,其母理所當然地認為她已到時婚齡,於是順理成章地為她訂了一門陰親並傾其所能預備了豐厚的嫁妝,然後吹吹打打、熱熱鬧鬧將她「嫁」了出去,把菊英的棺材由青色的轎子抬到男方家。冥婚制透現出愚昧落後的原始信仰,即以為人死後依然成長並且靈魂不滅;那鋪排的煞有介事的程式在令人咋舌之餘難免顯得荒唐可笑。然而小說有關這一事件的始末通過一位失去女兒的母親的意識之流漸次溢出,浸盈着濃厚的無依無托的母愛,對落後意識與習俗的批判與諷意由此淡化於一個母愛對早夭女兒徹骨的哀思之中。
作者簡介
王魯彥(1901年1944年),原名王衡,浙江鎮海人,20世紀20年代著名的鄉土小說家。20年代初曾在北京大學旁聽魯迅的《中國小說史》課程,大受裨益,開始創作時遂用筆名魯彥以表達對魯迅的仰慕之情。王魯彥的小說主要是短篇,代表作有短篇小說集《柚子》、《黃金》等,30年代寫有長篇小說《野火》(《憤怒的鄉村》)、《童年的悲哀》、《小小的心》、《屋頂下》、《河邊》、《傷兵旅館》和《我們的喇叭》等。
內容預覽
菊英離開她已有整整的十年了。這十年中她不知道滴了多少眼淚,瘦了多少肌肉了,為了菊英,為了她的心肝兒。 人家的女兒都在自己的娘身邊長大,時時刻刻倚傍着自己的娘,「阿姆阿姆」的喊。只有她的菊英,她的心肝兒,不在她的身邊長大,不在她的身邊倚傍着喊「阿姆阿姆」。 人家的女兒離開娘的也有,例如出了嫁,她便不和娘住在一起。但做娘的仍可以看見她的女兒,她可以到女兒那邊去,女兒可以到她這裡來。即使女兒被丈夫帶到遠處去了,做娘的可以寫信給女兒,女兒也可以寫信給娘,娘不能見女兒的面,女兒可以寄一張相燈給娘。現在只有她,菊英的娘,十年中不曾見過菊英,不曾收到菊英一封信,甚至一張相片。十年以前,她又不曾給菊英照過相。 她能知道她的菊英現在的情形嗎?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