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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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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議會英語:Scottish Parliament;蘇格蘭蓋爾語:Pàrlamaid na h-Alba;低地蘇格蘭語:Scots Pairlament)是從1997年權力下放方式成立的,一院制蘇格蘭地方議會。地點位於蘇格蘭首府愛丁堡老城區的聖魯德。

從體制上說,蘇格蘭議會與英國國會沒有直接聯繫。英國國會中的蘇格蘭地區席位是由英國大選決定,與蘇格蘭議會選舉沒有任何關係。只有英國國會議員(MP)才有資格在英國國會發言投票等,蘇格蘭議會議員(MSP)不具備這種資格,而英國國會議員也不具備在蘇格蘭議會發言投票的資格。

歷史

1997年9月11日舉行的全民投票,有74%同意應成立蘇格蘭議會,有64%同意蘇格蘭議會應擁有稅收變更權力,以明顯大多數贊成票決議成立擁有稅收變更權力的「蘇格蘭議會」。全民投票的投票人數占全體選民的60%。

英國工黨控制的下議院於1998年通過的1998年蘇格蘭法案[1],成立蘇格蘭自1707年以來的首個議會。根據該法案的條款,議會可通過影響蘇格蘭內務的法律,並可將所得稅的基本稅率提高或降低最多3%。

與蘇格蘭行政院的區別

蘇格蘭行政院是蘇格蘭的授權政府。1999年,蘇格蘭事務部 (Scottish Office)和其他倫敦英國政府部門將所有授權事務的責任轉移至蘇格蘭行政院

蘇格蘭行政院是一個獨立於蘇格蘭議會的組織機構。蘇格蘭議會通過有關授權事項的法律,也審議蘇格蘭行政院的工作。蘇格蘭行政院與蘇格蘭議會之間的關係類似於英國政府與設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的英國國會之間的關係。

實際上,蘇格蘭行政院的成員來自在議會中擁有最多席位的一個或多個政黨。在2003年選舉後,蘇格蘭工黨與蘇格蘭自由民主黨協定組成一個聯盟政府。

議會運作

蘇格蘭議會由129名蘇格蘭議會議員(Member of Scottish Parliament/MSP)組成。129名議會議員將選舉他們當中的一人擔任議會主席(Presiding Officer),並選舉兩人擔任副議會主席(Deputy Presiding Officer)[2]

議會主席與兩名副議會主席的責任是:主持議會的會議;召集以及主持議會局(Parliamentary Bureau)會議;就有關議會進程的規則的問題做出決議;在與其他議會或政府機關的討論中代表議會;擔任蘇格蘭議會法人團體的主席。

一旦獲選舉後,議會主席必須公正行事。兩名副議會主席在主持議會會議時必須公正行事;他們不主持會議時,可全面參與議會事務。

視頻

稱蘇格蘭議會相關視頻

英國女王出席新一屆蘇格蘭議會會議開幕儀式
英國女王在第5屆蘇格蘭議會開幕上的講話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