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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文又稱股賦、四書文、八比文、八章文、時文、時藝、制藝、制義,是中國明、清皇朝及越南阮朝考試制度中所規定的一種特殊文體[1]。
隋唐開始,中國出現了開科取士的科舉制度,開出中國社會低下層知識分子能成為上層官僚的途徑。在隋唐時,科舉中寫文章的部分(明經)主要是寫詩歌,直到明、清兩代才正式轉變為八股文。
歷史背景
北宋王安石變法,王安石認為唐代以詩、賦、帖經取士,浮華不實,於是並多科為進士一科,一律改試經義。
考試的文體並無規格,沒要求對仗排偶。當時有的考生主動運用排比筆法,寫成與八股文類似的文章。被某些歷史學家視為八股文發展的開端。
元代的科舉制度,基本沿襲宋代。用「經義」、「經疑」為題述文。但把出題範圍,限制在《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四種經書中。
考試時的文章格式還沒有限定對仗排偶。元代王充耘(字與耕,吉水人,元統甲戌進士),「以《書經》登第,其用功甚深,此乃所作經義程式也」。有些歷史學家認為這才是最早的八股文雛形。
例如鄧之誠在《中華二千年史》卷四「制藝文」道:「宋熙寧中,王安石始廢詩賦用經義,元祐後復罷,迨元仁宗延祐中,定科舉考試法。於是王充耘始選八比一法,名《書義矜式》,遂為八股濫觴[2]。」
題目
題目必須用四書五經中的原文。題目又分大題、小題兩類。
鄉試、會試多用大題,題意比較完整。又分連章題、全章題、數節題、一節題、數句題、單句題等等。
童試多用小題。其題意多不完整,這是為了避免重題,因童試場次多,且只考《四書》義,不考《五經》義。經歷幾百年後,四書中完整的句子不夠用。考官便想方設法出題,例如:割裂原意,將上下兩章、兩節互不相關的文句合為一題,或各取半句湊成一題,叫做截搭題或冒上題、承下題、上全下偏題、上偏下全題等。
內容
內容須以程朱學派的注釋為準。歷代解經之作很多,科舉考試只用程朱一派。《周易》依程傳朱學本義,《尚書》依朱熹學生蔡沈傳,《詩經》依朱熹《詩集傳》,《春秋》依胡安國傳,而以《左傳》為本事,《禮記》依陳澔集傳,《四書》依朱熹《四書集注》。考生行文命意,必須就題闡釋,依注作解,不得擅自生髮,獨出新論,毫無獨立思考的餘地。八股文還要求代聖人立言。如題目是孔子、曾子、子思、孟子及其門人的話,則必須模擬語意,即使是三桓、陽虎、荷蓧丈人、齊人妻妾等各類人物,也要設身處地,肖其口吻。只有記事題和連章題不用模擬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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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重新理解八股文的科考意義,知乎專欄 ,2020-3-13
- ↑ 《清代八股文》第二章:源流和歷史,天涯社區, 200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