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188)(楊步超)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筆(188)》是中國當代作家楊步超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筆(188)
不知為何我對文化人用的筆有一種特殊的感情。(申明,我不是文化人,是文化愛好者)。自幼即喜東塗西抹。喜歡寫字。但又寫不好。用現在時髦的話說,我有一種特殊的戀筆情結。記得剛上學時用的筆是三分錢一支的鉛筆。鉛筆寫在練習本上的字跡很淡。特別嚮往那種寫在紙上擦不掉的蘭色的字。當時有一同學偷拿了他老爸的鋼筆來班上寫作業,其實有很大程度上是炫耀。看着那筆溜光水滑的,的確令人羨殺。心裡有一種痒痒的,酸酸的感覺。後來有同學看不過,向他老爸告密,那筆也就被收了回去。那個同學的炫耀第二天也就此夭折了。
我用的第一支字寫在紙上擦不掉的筆,是那種蘭色筆桿的兩毛四分錢一支的圓珠筆。可以換芯的那種,那種蘭色很漂亮。象雨後的天空。那筆雖然可以換芯,但還沒等到換芯就丟了。着實傷心了一回。那錢可是我從爺爺給的零花錢一分二分攢起來的啊!
後來父親為我買了毛筆,讓我練毛筆字(估計我這好寫字的愛好就是那時造就的)說字無百日功,並逼我天天早晨起來寫字。那時用的墨汁也記不清是什麼牌子的,只記得那是一個小圓玻璃瓶裝的墨汁,墨的香味很好聞。墨汁快用完了,我就往瓶里加點水。幾天過後那墨就臭了。那臭味簡直臭的奇怪。沒辦法也只好用毛筆蘸着這臭墨水信手塗鴉。好在父親整天忙他的事。也管不了我的胡來。我們家的牆裡牆外,門裡門外到處都是我的手筆。偶爾父親還為我買了宣傳畫顏料什麼的。這更激起了我塗鴉傾向的膨脹。課本,練習本的空白處都有我的「真跡」有字有畫。那是真正注釋了什麼是信手塗鴉。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參加工作後一直和筆打交道,那時沒有電腦,一切文字工作全靠體力勞動。所以有一支用着順手的筆,那是一件很舒心的事。記得當時看上一款英雄牌鋼筆,筆頭上有金箭頭裝飾的那種,價格是快是我半個月的工資了。躊躇了半個月。好在當時來了一筆地方刊物的稿費,隨即毫不猶豫買下。這筆一直和我形影不離。久之我對這筆很有感情,所謂敝帚自珍。寫文章時,特別喜歡看着筆尖上那個金色的箭頭標記。卡殼的時候看着這金箭頭真的就有點才思泉涌的意思。後來又買了一支永生牌的,也是筆頭上有箭頭標誌的那種。隨着時間從指縫中溜走,墨水從蘭色變為黑色,這時的筆就不好用了,老是堵筆。雖然用的很少。但這筆我還是一直帶在身上。這也許是習慣吧。記不清什麼時候這兩支筆先後丟了,想起來心中若有所失,如無話不說的老朋友不辭而別,且不知所蹤,甚是傷感。
後來又出現了一次性的筆,隨用隨丟的那種。如當今的世態。
如今我寫字畫畫用的毛筆,放在案頭的不下百支。案頭的毛筆成堆,但平時在文房四寶店裡,看到毛筆總還是自覺不自覺的多看兩眼,遇到心儀的不管當下是否用到,也有經不住誘惑時候就會買下。這些筆跟着我時間最長的有的也有二十幾年三十了,有的十幾年,幾年,幾個月不等。本人雖然懶散,但對它們卻比較不懶散。用後總要洗淨,然後放在廢宣紙上把毫中水分吸去,也讓他們舒舒服服,乾乾淨淨的休息。這些,能用的不能用的都有,我不習慣把它們分開。有的只用過一兩次,有的卻是一直在用。究其原因,主要是,不管是好用不好用,都是因為習慣。昨天把實在不能用的筆整理出來躊躇再三,還是把它們丟進垃圾簍。儘管不能用了,心裡卻總有些不舍。在想,它們的結果就是和那些不堪的的垃圾混在一起,是我褻瀆了它們。午夜夢回又念及此,於心不忍。披衣起來,把它們一支支從垃圾簍中檢出,用宣紙把它們包好紮起來,放好。早晨起來第一件事,把它們埋在了窗前的那顆垂柳下。感覺還好。這才是它們最好的歸宿,心裡也釋然了。這時候真正理解了古人埋筆時是怎樣的一種情感。
現在仍有許多用禿的毛筆,總捨不得丟。寫字時還喜歡從這些禿筆中挑揀幾支來用。感覺是在與老朋友交流,那種情素是無法言傳的。有時廢紙舊筆寫出的字,那種韻味也是新筆貴紙所無法比擬的。古人有云:「擅書者,不擇筆」就如金大俠的「手中無劍,心中有劍」是一個道理。對我來說筆是可以信手拈來的。如手指頭、火柴杆、樹枝、牙籤、棉球、小石子等等等等。任何東西都可以作為兵器的。字也從原來的追求端莊漂亮,到現在的信手塗鴉,率意而為。恣肆但不失規矩。
人就是這樣奇怪,由當初想得到一支筆而夢寐以求。到若干年後的無可不可。不知道這種心態是如何過度的。這也許就是一個蛻化的過程吧。
總會有些東西會在不經意中失去。有些也會在不經意中得到。人生或許也是這樣吧。
作者簡介
楊步超,江蘇省美術家協會會員,江蘇省花鳥畫研究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