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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顯現,外文名:Theophany,基督教聖經術語。

基督教的《聖經》又名《新舊約全書》,由《舊約[1]》《新約》組成。《舊約》一共有三十九卷,以古希伯來文(含亞蘭文)寫成,由猶太教教士依據猶太教的教義編纂而成,囊括了猶太及鄰近民族從公元前12世紀至公元前2世紀的人文歷史資料。《新約[2]》一共27卷。

簡介

即神的出現或彰顯,這詞原文為一組合字,是從希臘名詞「神」和動詞「出現」合併而成的。

廣義來說,這詞可應用於兩約中有關神之啟示的多種形式,無論是異象、異夢,或正常人也可看見的事實,或不尋常的自然現象,或舊約中神以人的樣式出現,或新約中基督成為肉身。本文使用這詞時,規限於神短暫形式之顯現,是憑外在感官可以看見的,因而不包括神在異夢和異象中的顯現,及基督之降世為人。

學者認為神的顯現是神把特殊啟示賜給人的途徑。神的特殊啟示可分為兩個基本形式──言語和作為。神啟示性的作為可再分為顯現和神蹟兩大類。神的顯現因而是神啟示的一種形式,在當中,人可看見和認知神的存在。所以,神不單用言語和神蹟、預言和預兆來啟示自己,也讓人看見祂。

顯現的形式

耶和華的使者

神在舊約顯現時最重要的形式是藉著「耶和華的使者」或「神的使者」的身分。這超乎尋常的使者,清楚指出自己不是一般的天使,同時表現自己是神明,卻不同於神,曾分別向夏甲(創十六7)、亞伯拉罕和羅得(創十八,十九,二十二11、12)、雅各(創三十二29-31;參何十二4、5)、摩西(出三2-6)、巴蘭(民二十二22)、約書亞(書五14、15)、基甸(士六11-14)、瑪挪亞及其妻子(士十三),以及大衛(代上二十一15、16、18、27)顯現。這位使者曾走在以色列人前頭,帶領他們出埃及(出十三21,十四19),又在以色列人定居迦南地後,因他們不順從神,而對他們加以規勸(士二1-4)。

上述各段經文顯示耶和華的使者是以人的形象出現(參創十八2、22;來十三2),並作出人類正常的行為(創三十二24;民二十二23、31)。然而,他卻是一個叫人肅然起敬的人物(創三十二30;士六22,十三22),顯出神的特性和特權,包括預言未來之事(創十六10-12)、赦罪(出二十三21)及接受敬拜(出三5;士十三9-20)。耶和華的使者一名尤其惹人注目,因為在上述經文中,這名字都可與雅巍(耶和華)和神互換,叫人明白這使者無疑就是神自己的顯現。然而,使者同時又顯然不可完全等同於神,因為使者常以第三身來稱呼神。

神在舊約中的顯現沒有確實的形式

舊約中有多處經文提及神在人面前說話或行事,但沒有清楚指出其顯現的實際形式。在這些經文中,有些可能是用了擬人法,或顯出神是直接向人的意識說話,而不是用一些可聽見的語言。然而,在以下各段經文中,神的某種顯現形式,可能曾經出現。

創世記二章15-16節:「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創世記三章8節:「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後者的含義是,亞當和夏娃聽見神的腳步聲,即神以某種可感覺到的形體出現在園中。經文並沒有描述確實的形式是甚麽,但推想是一種人類的形式。(其他暗示神以某種形體顯現的經文有:創三9-19、21,四9-15,六12-21,七1-4,八15-17,九1-17。)

在創世記十二章1-3和7節,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故鄉和父家,往耶和華指示他的地方去。在第7節,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這是聖經首次用這種表達方法,並清楚指出耶和華是以某種可感覺到的形式來到亞伯拉罕面前(參徒七2、3)。舊約也記載神同樣以某種沒有指明的形式向以撒(創二十六2、24)、雅各(創三十五1、9、13)、摩西(出四24-26)和撒母耳(撒上三10)顯現。

雲柱和火柱

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時候,耶和華親自走在他們前頭,日間以雲柱來領路,夜間以火柱來照明和指引前路(出十三21、22,十四19、24;民十四14;尼九12、19;詩九十九7)。在某些情況下,雲柱會降至會幕中,使神能用言語跟摩西、約書亞、亞倫和米利暗交談(出三十三7-11;民十二5;申三十一15)。在西乃山上,神也在雲中向摩西說話(出二十四15-18,三十四5)。神最初在西乃山出現時,是以雷轟、閃電、煙霞、角聲和密雲來顯示祂的同在(出十九16、18)。雲柱和火柱,以及其他在西乃山上誇張了的自然現象,明顯都應被視為神與其子民同在時一些可感覺到的表現。

神的榮光

一種可見的形式,表達神之威嚴,顯然是一種燦爛的光芒,聖經常稱之為神的榮光,就是神的榮耀(舍建拿)住在神子民中間。神曾告訴以色列人,當會幕立起後,神便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神」(出二十九44、45)。耶和華把子民領出埃及,以便祂可以住在他們中間。這事發生的時候,「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摩西不能進會幕;因為雲彩停在其上,並且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出四十34、35)。摩西先前在西乃山上接受律法時,聖經說:「耶和華的榮耀停於西乃山……耶和華的榮耀在山頂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烈火。」(出二十四16-18)神因子民拜金牛犢而惱恨他們後,摩西要求耶和華向他顯示其榮耀。耶和華答允了,但吩咐他說:「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穴中,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過去,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見我的背,卻不得見我的面。」(出三十三22)後來,所羅門建成聖殿後,「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王上八11;代下五13、14)。被擄至巴比倫的時候,以西結在異象中看見耶和華的榮耀從耶路撒冷上升(結十一22、23),直至在未來的某個時候,神親自建立其國度,才再次返回,並永遠住在其子民當中(結四十三1-9)。

神學意義

神多次顯現之目的,是讓神的子民深深地體會神的存在和神的主權,同時保證神必與其子民同在,關懷他們的需要。那些使用誇張了的自然現象之顯現形式,是要傳達神的威嚴和能力,而人只可以根據神所指示的程序,恭敬而謙卑地親近神。

神的顯現常跟神用語言來表達的啟示一同出現。這時神尤其會以人的形象來顯現,因為神顯現就是神與人溝通的途徑。「耶和華的使者」之顯現,常帶來救贖歷史的重要進展,包括設立亞伯拉罕和摩西之約、進入應許地,及為所羅門的聖殿選址。

舊約中,神以人的形態顯現時,常被稱為基督的顯現,因為我們最適宜以三位一體的第二位,在降生為人前的肉身顯現,來解釋這些顯現。因此,這些顯現乃是基督降生為人的預示,並讓我們在舊約中窺見神那三位一體的本質。

——J. Robert Vannoy

參:「耶和華的使者」;「舍建拿」;「火柱和雲柱」;「榮耀」;「天使」。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