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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左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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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 |
字號 | 字克全,號明山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親屬 | 孫留震臣、留敬臣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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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志淑(1481年-1532年),字克全,號明山,福建晉江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福建鄉試第八十四名。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進士第三甲第八十三名[1][2][3]。授溫州府推官,後升任刑部主事,遷員外郎,後擔任杭州府知府,抵禦朱宸濠叛亂,後改任徽州府知府。升任湖廣按察副使,轉布政司參政,修建堤壩設置水庫,後升任江西按察使,轉浙江左布政使[4]。
家族
曾祖父留允恭;祖父留昆;父親留芳,曾任通判。前母鄭氏;黃氏;繼母胡氏[5]。有子留元復、孫留震臣、留敬臣。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貢舉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貢舉志五種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謝沛霖. 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續輯 785-790 明清進士題名錄索引 1-6. 台灣: 文海出版社. 1981.
- ↑ 《晉江縣誌》(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誌名臣之二):留志淑,字克全,號明山,宋忠宣正裔孫。年十六受業蔡虛齋之門,一見稱其遠器。弘治乙丑登第,授溫州推官。樂清有諸生趙寧為徐姓所殺,寧子誣訟其父友張某,獄成十餘年。志淑廉得情,出張坐徐。擢刑部主事,遷員外郎。錄大辟囚,多平反。以才望推守杭州。鎮守太監畢真,逆濠羽翼也,擁牙士數百,肆行殘賊。志淑白台察監司陰制之。真欲起變,一夕,火其居,延燒千餘家。志淑令地方熄火,傳各衙門堅閉無動,真不得逞。數日,濠反報至,真將發益急。志淑提民兵伏門外。真不得已,呼其眾出。民兵盡捕獲送獄,奏聞,逮系伏誅。武廟統六師征濠,憲臣以徽為噤喉地,疏志淑知徽州。杭人請於朝,乞還其守。奏可,復治杭徽,民立祠祀之。遷湖廣按察副使,轉布政司參政。適銅盤賊起,志淑察奸民為賊耳目者擒治之,賊援絕窮困,遣人喻而降之。屬邑有腴田數百頃,為水所決,設法導水,仍築堤植柳以固之。田成有秋,民呼曰「留公堤」。遷江西按察使,轉浙江左布政使。未任,卒。子元復,舉人。孫震臣、敬臣,並進士。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點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