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兵為臣下利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用兵為臣下利》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四筆》卷二。《容齋四筆》是洪邁編著的一部史料筆記。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容齋四筆·序
始予作《容齋隨筆》,首尾十八年,《二筆》十三年,《三筆》五年,而《四筆》之成,不費一歲。身益老而著書益速,蓋有其說。嚷自越府歸,謝絕外事,獨弄筆紀述之習,不可掃除。故搜采異聞,但緒《夷堅志》,於議論雌黃,不復關抱。而稚子櫰,每見《夷堅》滿紙,輒曰:「《隨筆》、《夷堅》,皆大人素所遊戲。今《隨筆》不加益,不應厚於彼而薄於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則乃退。重逆其意,則衷所憶而書之。櫰嗜讀書,雖就寢猶置一編枕畔,旦則與之俱興。而天嗇其付,年且弱冠,聰明殊未開,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愛憐少子,此乎見之。於是占抒為序,並獎其志雲。
原文
富公奉使契丹,虜主言欲舉兵。公曰:「北朝與中國通好,則人主專其利,而臣下無所獲。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故北朝群臣爭勸舉兵者,此皆其自謀,非國計也。勝負未可知,就使其勝,所亡士馬,群臣當之歟?抑人主當之歟?」是時,語錄傳於四方,蘇明允讀至此,曰:「此一段議論,古人有之否?」東坡年未十歲,在旁對曰:「記得嚴安上書云:『今徇南夷,朝夜郎,略◆州,建城邑,深入匈奴,燔其龍城,議者美之,此人臣之利,非天下之長策也。』正是此意。」明允以為然。予又記魏太武時,南邊諸將表稱宋人大嚴,將入寇,請先其未發逆擊之。魏公卿皆以為當。崔伯深曰:「朝廷群臣及西北守將,從陛下征伐,西平赫連,北破蠕蠕,多獲美女珍寶。南邊諸將聞而慕之,亦欲南鈔以取資財。皆營私計,為國生事,不可從也。」魏主乃止。其論亦然。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2]。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3]。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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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好書推薦】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搜狐,2018-06-21
- ↑ 洪邁—南宋著名文學家,搜狐,2018-12-19
- ↑ 《夷堅志》白話故事:啞巴告官 ,搜狐,201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