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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僧綽(423-453年),字僧綽,琅琊郡臨沂縣(今山東臨沂)人。南朝宋大臣,東晉丞相王導玄孫,左光祿大夫王曇首之子。[1]

  • 為人好學,善於考力,熟悉朝廷典章制度,自幼就有成就大事的氣度,當時眾人都視他為國家棟樑之才。
  • 襲父爵為豫寧縣開國侯,迎娶宋文帝長女東陽公主,[1] 歷任司徒參軍、始興王文學、秘書丞、司徒左長史及太子中庶子等職。
  • 元嘉二十六年,遷尚書吏部郎,負責銓選官員。二十八年(451年),遷侍中,掌機密事。[2] 參與密謀廢立之事,被劉劭殺害,享年三十歲。
  • 宋孝武帝即位,追贈金紫光祿大夫,諡號為愍。
  • 王僧綽著有文集一卷,行於世。

基本信息

姓名    王僧綽  
字號    字僧綽
官職    尚書吏部郎、侍中     
追贈    金紫光祿大夫     
諡號    愍     
出生地   琅琊臨沂(今山東臨沂)
出生日期  423年
逝世日期  453年
所處時代  南朝
主要成就  尚書吏部郎 侍中 金紫光祿大夫

人物生平

好學有才,尚帝公主

  • 王僧綽為人好學且,具分析思考力,熟悉朝廷典章制度,因自幼就有成就大事的氣度,當時眾人都視他為國家棟樑之才。十三歲時,得宋文帝召見。其時,父親王曇首已死,而王曇首本身亦是宋文帝寵臣,故王僧綽下拜哭泣,宋文帝亦很悲傷。王僧綽承襲父爵豫寧縣侯,並娶了宋文帝長女東陽公主劉英娥[1] [3]
  • 王僧綽雖然身任要職,但為人深沉有氣度,不會以自身才能去貶損他人。昔日其父王曇首與王華皆受宋文帝親任,不過王華子王嗣才能差劣,官位和待遇都不高。王僧綽卻曾對蔡興宗說:「我名位應該與新建(王嗣所承襲的爵位新建縣侯)一樣,而今我能有如此高的名位,都因為我與皇室結下姻親所致。」 [4]

權勢過盛,外放遭拒

  • 王僧綽歷任司徒參軍、始興王文學、秘書丞、司徒左長史及太子中庶子等職。元嘉二十六年(449年),遷尚書吏部郎,掌選舉官員的權力。任內分辨人們品第,了解其人才幹以選出有才能之士,相當稱職。元嘉二十八年(451年),遷侍中,掌機密事。其時,宋文帝已經在想身故後的事務,正因王僧綽年輕,就想委以大任,故此朝中大小事務都讓王僧綽參興。堂兄王微怕王僧綽權勢太盛,於是勸他削弱自己的權勢。王僧綽於是曾自求外任吳郡太守及廣州刺史,但都遭宋文帝拒絕。

與帝謀事,不幸遇害

  • 元嘉二十九年(452年),太子劉劭與始興王劉濬等人行巫蠱之事被揭發,宋文帝先召王僧綽商討,至決定廢黜太子及始興王后就命王僧綽翻查以往廢太子及諸王的舊事作參考。其時劉劭打算作亂,在東宮為將士設宴,王僧綽亦秘密報告宋文帝。搜集好昔日廢立之事後,江湛及徐湛之亦知宋文帝要廢太子,於是分別推薦自己的女婿南平王劉鑠及隨王劉誕;而宋文帝則屬意寵愛的建平王劉宏。宋文帝在新儲君問題上猶豫未決,王僧綽於是說:「立太子的事,應由聖上你心意決定。臣認為這只應快快作決定,不能遲緩。應當決斷時不決斷,反而會承受其引起的禍患。希望以大義割斷恩誼,忽略小小的不忍心,否則就應對太子如最初一樣,不要讓太子生疑心。淮南王說:『密謀即使像將石頭丟進水中沉沒不見,吳越地區擅長游泳的人都能找到。』事情雖然是機密,但很易會泄露出去,不可以讓意發生,成了後世的笑話。」宋文帝答:「你可以說是能決斷大事的人。不過這件事很重大,不可以不三思而後行。而且庶人不久以前才死,人們會說我不慈愛呀。」王僧綽就答:「臣怕千年以後,人們都說陛下只會制裁弟弟,不會制裁兒子。」宋文帝聽後沉默 [5]。江湛其時亦在,離開宮闕後就對王僧綽說:「你說話,不要太直接呀。」王僧綽卻說:「我也不想你這麼不直接。」
  • 元嘉三十年(453年),劉劭率兵進攻台城,弒殺宋文帝,江湛其時聞亂,感嘆道:「沒有聽王僧綽說話,弄得如此境地。」亦被劉劭所殺。劉劭及後即位,並命令王僧綽作詔文大赦[6] ,轉吏部尚書。不久,劉劭檢查文帝巾箱及江湛書疏,得知王僧綽有參與密謀廢立之事,於是收捕並將其殺害,享年三十一歲。同年,劉駿討滅劉劭,即位後追贈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賜諡號愍。

人物軼事

  • 王僧綽曾在太社西空地區域建屋,其地是東吳將領丁奉的宅第,但在其死後一家遭流放。東晉時先後是周顗蘇峻袁悅及章武王司馬秀的宅第,但他們都被誅殺。後來此地給了臧燾,他本人亦頻頻遇到不幸事,故此此地被稱為凶地。王僧綽認為屋宅沒有吉凶之分,於是請求在那建宅,豈料尚未建成居住就已經遇害。

史籍記載

《宋書 卷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

  • 王僧綽,琅邪臨沂人,左光祿大夫曇首子也。幼有大成之度,弱年眾以國器許之。好學有理思,練悉朝典。年十三,太祖引見,下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勝。襲封豫章縣侯,尚太祖長女東陽獻公主。初為江夏王劉義恭司徒參軍,轉始興王文學,秘書丞,司徒左長史,太子中庶子。元嘉二十六年,徙尚書吏部郎,參掌大選。究識流品,諳悉人物,拔才舉能,鹹得其分。二十八年,遷侍中,任以機密。僧綽沈深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
  • 先是,父曇首與王華並為太祖所任,華子嗣人才既劣,位遇亦輕。僧綽嘗謂中書侍郎蔡興宗曰:"弟名位應與新建齊,超至今日,蓋由姻戚所致也。"新建者,嗣之封也。及為侍中,時年二十九。始興王劉浚嘗問其年,僧綽自嫌蚤達,逡巡良久乃答,其謙虛自退若此。
  • 元嘉末,太祖頗以後事為念,以其年少,方欲大相付託,朝政小大,皆與參焉。從兄徽,清介士也,懼其太盛,勸令損抑。僧綽乃求吳郡及廣州,上並不許。會二凶巫蠱事泄,上獨先召僧綽具言之。及將廢立,使尋求前朝舊典。劭於東宮夜饗將士,僧綽密以啟聞,上又令撰漢魏以來廢諸王故事。撰畢,送與江湛、徐湛之。湛之欲立隨王劉誕,江湛欲立南平王鑠,太祖欲立建平王劉宏,議久不決。延妃即湛之女,鑠妃即湛妹 。
  • 太祖謂僧綽曰:"諸人各為身計,便無與國家同憂者。"僧綽曰:"建立之事,仰由聖懷。臣謂唯宜速斷,不可稽緩。當斷不斷,反受其亂。願以義割恩,略小不忍。不爾,便應坦懷如初,無煩疑論。淮南云:'以石投水,吳越之善沒取之。'事機雖密,易致宣廣,不可使難生慮表,取笑千載。"上曰:"卿可謂能斷大事。此事重,不可不殷勤三思。且庶人始亡,人將謂我無復慈愛之道。"僧綽曰:"臣恐千載之後,言陛下唯能裁弟,不能裁兒。"上默然。江湛同侍坐,出閣,謂僧綽曰:"卿向言,將不大傷切直。"僧綽曰:"弟亦恨君不直。"
  • 及劭弒逆,江湛在尚書省,聞變,嘆曰:"不用僧綽言,以至於此。"劭既立,轉為吏部尚書,委以事任,事在《二凶傳》。頃之,劉劭料檢太祖巾箱及江湛家書疏,得僧綽所啟饗士並廢諸王事,乃收害焉,時年三十一。因此,陷北第諸王侯,以為與僧綽有異志,並殺僧綽門客太學博士賈匪之、奉朝請司馬文穎、建平國常侍司馬仲秀等。世祖即位,追贈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諡曰愍侯。
  • 初,太社西空地一區,吳時丁奉宅,孫晧流徙其家。江左初為周顗、蘇峻宅,其後為袁悅宅,又為章武王司馬秀宅,皆以凶終。後給臧燾,亦頗遇喪禍,故世稱為凶地。僧綽常以正達自居,謂宅無吉凶,請以為第。始就造築,未及居而敗。
  • 子儉嗣,升明末,為齊國尚書右僕射。[2]

《南史卷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 王僧綽幼有大成之度,眾便以國器許之。好學,練悉朝典。年十三,宋文帝引見,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勝。襲封豫寧縣侯,尚文帝長女東陽獻公主。初為江夏王義恭司徒參軍。累遷尚書吏部郎,參掌大選,究識流品,任舉咸盡其分。
  • 僧綽深沉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父曇首與王華並被任遇,華子新建侯王嗣,才劣,位遇亦輕。僧綽嘗謂中書侍郎蔡興宗曰:"弟名位與新建齊,弟超至今日,蓋姻戚所致也。"遷侍中,時年二十九。始興王浚嘗問其年,僧綽自嫌早達,逡巡良久乃答,其謙退若此。
  • 元嘉末,文帝頗以後事為念,大相付託,朝政大小皆參焉。從兄微,清介士也,懼其太盛,勸令損抑。僧綽乃求吳郡及廣州,並不許。會巫蠱事泄,上先召僧綽具言之。及將廢立,使尋求前朝舊典。劭於東宮夜饗將士,僧綽密以啟聞。上又令撰漢、魏以來廢諸王故事送與江湛。徐湛之欲立隨王誕,江湛欲立南平王鑠,文帝欲立建平王宏,議久不決。誕妃即湛之女,鑠妃湛妹也。僧綽曰:"建立之事,仰由聖懷。臣謂惟宜速斷,幾事難密,不可使難生慮表,取笑千載。"上曰:"卿可謂能斷大事,此事不可不殷勤;且庶人始亡,人將謂我無復慈愛之道。"僧綽曰:"恐千載之後,言陛下惟能裁弟,不能裁兒。"上默然。江湛出閣謂僧綽曰:"卿向言將不傷直邪?"僧綽曰:"弟亦恨君不直。"
  • 劉劭弒逆,江湛在尚書省,聞變曰:"不用王僧綽言至此。"劭立,轉僧綽吏部尚書。及檢文帝巾箱及湛家書疏,得僧綽所啟饗士並廢諸王事,乃收害焉。因此陷北第諸侯王,以為與僧綽有異志。孝武帝即位,追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愍侯。
  • 初,太社西空地,本吳時丁奉宅,孫皓流徙其家。江左初,為周顗蘇峻宅,後為袁悅宅,又為章武王司馬秀宅,皆以凶終;及給臧燾,亦頻遇禍,故世稱凶地。僧綽嘗謂宅無吉凶,請以為第,始造,未及居而敗。


參考資料

  1. 1.0 1.1 1.2 宋書卷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徐湛之 江湛 王僧綽王僧綽,琅邪臨沂人,左光祿大夫曇首子也。幼有大成之度,弱年眾以國器許之。好學有理思,練悉朝典。年十三,太祖引見,下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勝。襲封豫章縣侯,尚太祖長女東陽獻公主。
  2. 2.0 2.1 宋書卷七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徐湛之 江湛 王僧綽 .國學導航.2012-01-01[引用日期2013-12-13
  3. 《宋書·后妃傳·袁齊媯傳》:「生子劭、東陽獻公主英娥。」
  4. 僧綽嘗謂中書侍剆蔡興宗曰:「弟名位應與新建齊,超至今日,蓋由姻戚所致也。」
  5. 《宋書·王僧綽傳》:僧綽曰:「建立之事,仰由聖懷。臣謂唯宜速斷,不可稽緩。當斷不斷,反受其亂。願以義割恩,略小不忍,不爾便應坦懷如初,無煩疑論。淮南云:『以石投水,吳越之善沒取之。』事雖機密,易致宣廣,不可使難生慮表,取笑千載。」上曰:「卿可謂能斷大事。此事重,不可不殷勤三思。且庶人始亡,人將謂我無復慈愛之道。」僧綽曰:「臣恐千載之後,言陛下唯能裁弟,不能裁兒。」上默然。
  6. 《宋書·劉劭傳》:劭即偽位,為書曰:『徐湛之、江湛弒逆無狀,吾勒兵入殿已無所及,號惋崩衄,肝心破裂。今罪人斯得,元兇克殄,可大赦天下。改元嘉三十年為太初元年。文武並賜位二等,諸科一依丁卯。』初使蕭斌作詔,斌辭以不文,乃使侍中王僧綽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