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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偃
子犯
別名 咎犯、舅犯
時代 春秋
國家 晉國
身份
官位 晉國上軍將
狐突
子女 狐射姑

狐偃姓,氏,字子犯。是晉文公的舅舅,又稱舅犯咎犯臼犯

生平

狐偃出身戎狄部落。其父狐突,在晉武公時出仕晉國。其兄狐毛。武公之子晉獻公娶狐突的女兒生重耳夷吾,狐偃和兄長狐毛輔助重耳。

驪姬之亂使晉國混亂,狐偃勸重耳流亡外國。重耳開始了19年國外流亡。開始住在北狄,後來繼位為晉惠公的夷吾密謀行刺重耳,重耳與屬下大夫們流亡中原

途中、重耳一行經過衛國五鹿,向種地的農民乞求食物,農民將土塊放於容器中給重耳[1]。重耳(據中華書局本《史記》載,是趙衰而非狐偃勸阻重耳:「趙衰曰『土者,有土也,君其拜受之。』」但北大本《春秋左傳正義》載,是子犯勸阻重耳。子犯乃狐偃字。)大怒,要鞭打農民,狐偃說農民獻土,說明公子得到土地啊,重耳大喜。前636年,在趙衰、狐偃、胥臣先軫的輔佐下重耳成為國君晉文公,狐偃幫助晉文公成為霸主,狐偃為上軍將,是晉文公的首席謀士,之後,其子狐射姑繼承了他的爵位。遺物有「子犯和鍾」,現藏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2]

參考文獻

  • 史記
  • 左傳
  • 《韓非子·外儲說·右上》:『何如足以戰民?』[3]
  1.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塊,土塊也。晉世家作『野人盛土器中進之』,蓋器者,公子乞食所用者也」
  2. 子犯和鐘1-12舊連結舊連結存檔 - 臺灣國立故宮博物院
  3. 晉文公問於狐偃曰:「寡人甘肥周於堂,卮酒豆肉集於宮,壺酒不清,生肉不布,殺一牛遍於國中,一歲之功盡以衣士卒,其足以戰民乎?」狐子曰:「不足。」文公曰:「吾弛關市之徵而緩刑罰,其足以戰民乎?」狐子對曰:「不足。」文公曰:「吾民之有喪資者,寡人親使郎中視事,有罪者赦之,貧窮不足者與之,其足以戰民乎?」狐子對曰:「不足。此皆所以慎產也;而戰之者,殺之也。民之從公也,為慎產也,公因而迎殺之,失所以為從公矣。」曰:然則何如足以戰民乎?」狐子對曰:「令無得不戰。」公曰:「無得不戰奈何?」狐子對曰:「信賞必罰,其足以戰。」公曰:「刑罰之極安至?」對曰:「不辟親貴,法行所愛。」文公曰:「善。」明日,令田於圃陸,期以日中為期,後期者行軍法焉。於是公有所愛者曰顛頡後期,吏請其罪,文公隕涕而憂。吏曰:「請用事焉。」遂斬顛頡之脊,以徇百姓,以明法之信也。而後百姓皆懼曰:「君於顛頡之貴重如彼甚也,而君猶行法焉,況於我則何有矣。」文公見民之可戰也,於是遂興兵伐原,克之。伐衛,東其畝,取五鹿。攻陽。勝虢。伐曹。南圍鄭,反之陴;罷宋圍。還與荊人戰城濮,大敗荊人;返為踐土之盟,遂成衡雍之義:一舉而八有功。所以然者,無他故異物,從狐偃之謀,假顛頡之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