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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外之趣
圖片來自站酷

物外之趣,漢語詞語,讀音為wù wài zhī qù,出自沈復《浮生六記》中的第二卷《閒情記趣》。[1]蘇教版課本中題為《幼時記趣》人教版魯教版課本題為《童稚記趣》。

作者

沈復,生於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卒年不詳。字三白,長洲(現江蘇蘇州)人。工詩畫、散文。至今未發現有關於他平生的文字記載。據《浮生六記》來看,他出身於幕僚家庭,沒有參加過科舉考試,曾以賣畫維持生計。因遭家庭變故。與妻陳芸曾旅居外地多年,歷盡坎坷,妻死後,他去四川充任幕僚。此後情況不明。

《浮生六記》共六卷,每卷皆有小題。依次是《閨房記樂》《閒情記趣》《坎坷記愁》《浪遊記快》《中山記厲》《養生記道》。據考證,最後兩卷系偽作,文字亦不如前。現存四卷。

從此文出自的成語:明察秋毫。

原文

余憶童稚時,能張目對日,明察秋毫,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擬作群鶴舞於空中,心之所向,則或千或百,果然鶴也;昂首觀之,項為之強。又留蚊於素帳中,徐噴以煙,使之沖天而飛鳴,作青雲白鶴觀,果如鶴唳雲端,為之怡然稱快

余常於土牆凹凸處,花台小草叢雜處,蹲其身,使與台齊;定神細視,以叢草為林,以蟲蟻為獸,以土礫凸者為丘,凹者為壑,神遊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見二蟲鬥草間,觀之,興正濃,忽有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蓋一癩蝦蟆,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餘年幼,方出神,不覺呀然一驚。神定,捉蝦蟆,鞭數十,驅之別院。

。年長思之,二蟲之斗,蓋圖奸不從也,古語云「奸近殺」,蟲亦然耶?貪此生涯,卵為蚯蚓所哈(吳俗稱陽曰卵),腫不能便,捉鴨開口哈之,婢嫗偶釋手,鴨顛其頸作吞噬狀,驚而大哭,傳為語柄。此皆幼時閒情也。[2]

譯文

我回想自己在年幼的時候,能睜大眼睛直視太陽,視力好極了,每遇見細小的東西,一定要仔細觀察它的紋理,所以常常能感受到超脫事物本身的樂趣。

夏夜裡,蚊群發出雷鳴似的叫聲,我私下裡把它們比作群鶴在空中飛舞,心中嚮往,眼前果真就出現了千百隻白鶴;抬頭看着它們,連脖子也變得僵硬了。我又留幾隻蚊子在白色帳子裡,慢慢地用煙噴它們,使它們衝着煙邊飛邊叫,構成一幅青雲白鶴圖,果真像鶴群在青雲邊上發出叫聲一樣,這使我感到高興極了。

我常在土牆高低不平的地方,在花台上雜草叢生的地方,蹲下身子,使身子跟台子一般高,把叢草當成樹林,把蟲子、蚊子當成野獸,把土塊凸出部分當成丘陵,低陷部分當成山溝,我便憑着假想在這個境界中遊覽,愉快而又滿足。

有一天,我看見兩隻小蟲在草間相鬥,(便蹲下來)觀察,興味正濃厚,忽然有個極大極大的獸拔山倒樹而來,原來是一隻癩蝦蟆,舌頭一吐,兩隻小蟲全被它吃掉。我那時年紀很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哇的一聲驚叫起來。待到回過神來,捉住癩蝦蟆,抽了它幾十鞭子,把它趕到別的院子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