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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珠算心算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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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珠算心算協會成立於1980年8月,業務主管單位是湖北省財政廳,登記管理機關是湖北省民政廳。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本會性質:是由全省各市、州、林區直管市珠算協會;所有珠算珠心算教育、研究、應用的相關人員及單位自願結成,依法進行登記的全省性、專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1]

本會宗旨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貫徹理論聯繫實際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加強會員服務,維護會員合法權利;團結廣大珠算心算工作者,弘揚珠算文化,發揮珠算珠心算的計算、教育和啟智功能,堅持以珠心算教育為重點,促進我省珠算心算事業的傳承與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2]服務,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不懈奮鬥。

本會業務範圍

圍繞研究傳承弘揚珠算文化,發展珠心算教育領域開展活動。

(一)、開展珠算心算的宣傳教育,普及珠算心算科技知識;

(二)、培訓珠心算教育師資,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三)、開展珠算珠心算等級鑑定,頒發珠算心算等級證書;

(四)、開展珠心算鑑定員、裁判員培訓、考核、鑑定等工作,頒發鑑定員、裁判員證書。

(五)、組織珠心算比賽活動,弘揚珠算文化;

(六)、組織珠算心算理論研究及學術交流;組織評議珠算心算教學科研成果,表彰獎勵優秀作品;開展民間交往,發展友好合作;

(七)、推動民營教育機構開展珠算珠心算教育工作。

(八)、編輯出版珠算心算書籍、資料,推廣珠心算教學和訓練APP,提供珠算心算教育諮詢和教具、算具、資料等服務;維護、拓展網站建設。

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湖北省珠算心算協會,英譯名The Association of Abacus and Mental Arithmetic of Hubei Province 縮寫

第二條 本會性質:本會是由全省各地、市、州、林區珠算協會;金融財貿院校、小學、幼兒園等系統的珠算心算教育、研究、應用工作者以及珠算心算愛好者自願結成、依法進行登記的全省性、專業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宗旨: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貫徹理論聯繫實際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團結廣大珠算心算工作者、愛好者,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充分發揮珠算心算的教育、啟智、計算功能,堅持以普及珠心算教育為重點,促進我省珠算心算事業繁榮發展,為全面構築和諧社會服務。

第四條 本會業務主管部門:湖北省財政廳;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湖北省民政廳。本會接受中國珠算心算協會業務指導。本會對各會員單位進行業務指導。

第五條本會會址設在湖北省武漢市武昌中北路21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本會圍繞研究和發展珠算心算科技、教育領域開展活動。業務範圍如下:

(一)、開展珠算心算的宣傳教育,普及珠算心算科技知識;

(二)、培訓珠心算教育師資,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計算技術水平;

(三)、根據《珠心算教練師國家職業標準》的規定,開展珠心算教練師、助理教練師和教練員的培訓、考核和鑑定工作,規範發展珠心算教育;

(四)、開展珠算、珠心算技術等級鑑定;辦理、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珠算技術等級證書、珠心算等級證書;頒發經過考核批准的鑑定員、裁判員證書。開展財會崗位技能培訓、考核、鑑定等工作。

(五)、組織全省珠算心算比賽活動,推廣先進技術

(六)、組織珠算心算理論研究及學術交流;組織評議珠算心算教學科研成果,表彰獎勵優秀作品;開展民間交往,發展友好合作;

(七)、編輯出版珠算心算書籍、資料,提供珠算心算諮詢和教具、算具、題冊等服務;

(八)、舉辦有利於珠算心算事業發展的各項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熱愛珠算珠心算事業

(三)、在本會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由本人提交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相關活動的權利;

(三)、優先取得本會編印的各種資料的權利;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完成本會安排的工作;

(三)、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

  1. 社會團體辦理攻略 ,搜狐,2019-04-02
  2. 什麼是真正的小康社會 ,搜狐,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