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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應急管理廳

海南省應急管理廳是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政府部門[1]

2019年1月2日上午,海南省應急管理廳在海口市舉行揭牌儀式和升旗儀式,標誌着該廳實現了集中統一辦公。

目錄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推進全省應急管理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二)指導全省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省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聯合應急預案和省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三)牽頭建立全省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四)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省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五)統一協調指揮全省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銜接駐瓊軍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六)統籌全省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市縣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負責全省消防工作,指導市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八)指導協調全省森林火災、水旱災害、颱風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2]

(九)組織協調全省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提出重大災情的損失評估、救助、補償、撫恤、安置等善後建議以及公民參與全省性應急處置表彰獎勵建議,管理、分配省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督檢查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市縣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視頻

海南省應急管理廳 相關視頻

應急管理局安全警示教育
三分鐘,了解應急管理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