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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國資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 批准的《泰安市人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泰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設立泰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監管市屬企業國有資產,指導推進市屬國有企業改革[1]重組,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本收益,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依法對縣(市、區)的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機構概況
市國資委黨委履行市委規定的職責。
機構名稱:泰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單位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樓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文件,研究提出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政策措施。
二、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依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四、指導推進市屬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組織擬訂或審查所監管企業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協調實施,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對暫未納入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範圍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改革和管理進行政策指導,並對其改革方案進行審核、批准;推動全市國有經濟結構的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五、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市屬重要國有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
七、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八、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等工作;指導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九、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建立統一的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體系;組織企業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產權登記和資產處置,調解處理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糾紛。
十、依法對縣(市、區)的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成員
蔡麗霞 主任
唐衍剛 副主任;
楊輝蒼 副主任;
孫同峰 調研員;
龐林星 副主任。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國資委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黨委辦公室牌子)
組織協調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文秘、會議、機要、保密、信息、檔案、財務、督辦、安全、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委機關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公開及信息化工作;負責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範性文件,承擔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指導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委機關的法律事務;負責組織開展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監管企業改革發展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公物拍賣機構的資格審查;負責牽頭健全完善國有企業資產審計、評估、拍賣中介機構選聘監督管理的相關辦法;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指導和監督縣(市、區)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掛黨委組織部牌子)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委機關、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和後備隊伍建設;負責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並提出任免建議;考察推薦董事、獨立董事、監事人選;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出國審查;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相關人事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管理市屬企業和部分省屬以上駐泰單位黨組織,指導企業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黨員教育、發展工作。
(三)產權管理科
研究提出完善全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承擔市屬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市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負責市屬企業國有產權變動的審核和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方案的審核;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擬訂、預決算編制和執行有關工作。
(四)改革發展科
負責研究提出市屬國有企業改革改組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指導所監管企業制定合併、分立、公司制改造、上市、合資、併購、重組等方案;編制並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的破產工作方案;承擔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直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國有企業經濟布局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所監管企業對外經濟合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
(五)考核分配與財務監督科
制定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的工作;制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報告管理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報告及執行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所監管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布置、收集、審核和匯總工作;負責擬訂全市企業國有資產年度統計報告工作制度以及全市企業國有資產年度統計報告的布置、收集、審核和匯總工作;負責建立全市國有企業財務動態監測工作體系,收集和匯總企業月度財務信息,定期進行財務狀況分析;負責建立健全全市國有企業績效評價體系,指導並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的綜合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市屬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組織改制企業的資產審計工作。
(六)信訪工作科
負責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等群眾工作,承擔團委的日常工作;指導和監督所監管企業的廠務公開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反邪教等維護穩定方面的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的受理、辦理和督辦工作,協調控制企業集體訪、非正常訪等穩定工作;負責指導企業信訪穩定工作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調查研究重大信訪穩定問題;承擔國企改制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訪局交辦信訪事項的辦理和督辦工作。
人員編制
市國資委機關行政編制24人,工勤人員編制1人;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總會計師 1名,科級領導職數12名。
參考文獻
- ↑ 國有企業改革全面發力深入推進!,搜狐,2022-03-30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人大網,2018-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