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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源佤族自治縣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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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源佤族自治縣臨滄市轄縣。位於雲南省西南緣,西鄰緬甸。總面積2539平方千米。總人口17萬人(2012年末)。有佤、漢、傣、拉祜、彝等26種民族。全縣轄4個鎮、6個鄉(其中1個民族鄉):勐董鎮、岩帥鎮、勐省鎮、芒卡鎮、單甲鄉、糯良鄉、勐來鄉、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鄉、班洪鄉、班老鄉。勐省農場在縣境內。縣政府駐勐董鎮。

地勢北高南低,最高點窩坎大山,海拔2605米,最低點450米。主要河流有小黑河、南滾河、拉勐河、勐董河、永安河。年均溫17.4℃,年降水量1748.8毫米。礦產資源有煤、鐵、錫、鉛、金等。南滾河自然保護區為國家級保護區[1]名勝古蹟有勐來鄉、勐省鎮境內有三千年以上的古蹟崖畫,勐董鎮的白塔和廣允緬寺等。

歷史沿革

滄源古時俗稱佧佤山區或阿佤山區,部份地區稱「葫蘆王地」。1937年設滄源設治局。因在瀾滄江支流之源而得名。西漢屬古哀牢國地。東漢屬永昌郡哀牢縣。三國蜀漢屬益州哀牢縣。西晉至南朝梁屬寧州永昌郡。北朝州至隋屬濮部。唐南詔國屬永昌節度望部。宋大理國屬永昌府。元朝時南部及東北部屬木連路軍民總管府,西部及中部屬孟定路軍民總管府。明初屬孟連長官司,萬曆十三年(1585)屬耿馬土司,上隸孟定府。清光緒十四年(1888)屬鎮邊直隸廳,上隸順寧府。

民國初年在勐角董土司地設滄源行政委員會,歸迤南道管轄(1914年迤南道改為普洱道)。民國4年(1915)鎮邊縣改名瀾滄縣,滄源地仍歸其管轄,劃為瀾滄縣第11區。民國23年(1934)4月,瀾滄縣勐角、勐董、大蠻海、岩帥四土司改流。民國26年(1937)9月改滄源設治局。民國29年(1940)5月,滄源設治局屬雲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區(駐寧洱縣)。民國31年(1942),屬雲南省第四行政督察區(駐寧洱縣)。民國37年(1948),屬雲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區(駐緬寧縣)。

1949年4月,成立了滄源臨時人民政府,屬寧洱專區。1951年3月7日,滄源縣成立民族民主聯合政府。1951年4月2日,政務院批准洱:將寧洱專區更名為普洱專區,滄源設治局屬普洱專區。1952年11月21日,政務院批准:撤銷滄源設治局,設立滄源縣,屬普洱專區(1951年3月成立滄源縣人民政府,駐地岩帥)。1952年11月25日內務部【內民字第634號】批覆:設立緬寧專區,原普洱專區的滄源縣劃歸緬寧專區;年末縣政府遷駐勐董。1954年6月30日,政務院批准:緬寧專區更名為臨滄專區,滄源縣隸屬臨滄專區。

1958年9月24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80次會議決定:撤銷滄源縣。設立滄源佧佤族自治縣,自治縣的行政區域為原滄源縣的行政區域。1963年9月13日,國務院批准:滄源佧佤族自治縣改名為滄源佤族自治縣。1964年2月28日正式成立滄源佤族自治縣。1970年,臨滄專區改為臨滄地區,滄源佤族自治縣隸屬臨滄地區。2003年12月,臨滄撤地設市,滄源縣屬地級臨滄市。

1996年,滄源佤族自治縣面積2445平方千米,人口約15.4萬人。轄3個鎮、8個鄉:勐董鎮、岩帥鎮、勐省鎮、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鄉、班洪鄉、南臘鄉、糯良鄉、單甲鄉、班老鄉、勐來鄉、團結鄉。縣政府駐勐董鎮。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2],滄源佤族自治縣常住總人口202579人,其中:勐董鎮45443人,岩帥鎮16242人,勐省鎮22667人,團結鄉14755人,單甲鄉10347人,糯良鄉13247人,勐來鄉14080人,勐角鄉13615人,班洪鄉9633人,南臘鄉34666人,班老鄉7884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滄源佤族自治縣常住總人口179098人,其中:勐董鎮35741人,岩帥鎮32486人,勐省鎮23530人,芒卡鎮13689人,單甲鄉11080人,糯良鄉14665人,勐來鄉14443人,勐角鄉13990人,班洪鄉10587人,班老鄉8887人。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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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