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武術運動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江蘇省武術運動協會是由全江蘇省體育工作者、教練員、武術活動積極分子和關心武術運動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群眾組織。本會團結全省武術工作者、教練員、運動員和積極參加武術活動的積極分子,以及關心支持武術運動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繼承和發揚中華武術優秀文化遺產,大力普及與提高武術運動[1],增強人民體質,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務。
業務範圍
積極宣傳、推廣、普及全省群眾性武術運動,增加人民體質;舉辦競賽活動,提高武術技術水平;舉辦武術[2](套路)、武術(散手)、太極拳、木蘭拳等項目培訓班,培養骨幹;舉辦裁判員培訓班,提高裁判員的業務水平;與鄰近省市武協開展友好往來活動,交流經驗,推動和普及武術運動;努力做好國際交流工作;加強理論和調查研究,不斷提高運動技術和理論素養;積極爭取社會各界人士、團體和企業的捐贈,籌集資金解決開展活動經費;表彰武協先進單位。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江蘇省武術運動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省級單項協會,是中國武術運動協會團體會員,是由全省體育工作者、教練員、武術活動積極分子和關心武術運動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群眾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全省武術工作者、教練員、運動員和積極參加武術活動的積極分子,以及關心支持武術運動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繼承和發揚中華武術優秀文化遺產,大力普及與提高武術運動,增強人民體質,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江蘇體育總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江蘇民政廳社團管理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 積極宣傳、推廣、普及全省群眾性武術運動,增加人民體質;
(二)舉辦競賽活動,提高武術技術水平;
(三) 舉辦武術(套路)、武術(散手)、太極拳、木蘭拳等項目培訓班,培養骨幹;
(四)舉辦裁判員培訓班,提高裁判員的業務水平;
(五)與鄰近省市武協開展友好往來活動,交流經驗,推動和普及武術運動;
(六)努力做好國際交流工作;
(七)加強理論和調查研究,不斷提高運動技術和理論素養;
(八)積極爭取社會各界人士、團體和企業的捐贈,籌集資金解決開展活動經費。
(九)表彰武協先進單位。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分為二種:
(一) 江蘇省武術運動協會團體會員 (以下簡稱:(團體會員)
(二) 江蘇省武術運動協會個人會員 (以下簡稱:(個人會員)
第八條 團體會員入會條件:
(一) 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 在當地武協具有法人資格;
(三) 江蘇省各市,地市縣武術協會;
(四) 江蘇省各市,地市縣武術館、院、校;
(五) 江蘇省各行業體協武術團體;
(六) 江蘇省省級機關武術團體;
(七) 在江蘇省區域內的大型企業武術團體;
(八) 經特別批准的團體或單位。
第九條 個人會員入會條件:
(一) 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 在本協會的業務(科學)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 對本協會的工作給予積極支持。
第十條 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協會發給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證。
第十一條 團體會員享受下列權利:
(一) 按規定選派代表參加本協會召開的有關會議,對本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二) 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 組隊參加由本協會主辦的各項活動可享受優惠政策;
(四) 優先承辦由江蘇省武術運動協會主辦的各項競賽活動;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團體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 積極宣傳和開展武術活動;
(三) 認真完成本協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四) 按期交納會費;
(五) 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個人會員享受下列權利;
(一) 參加當地武術協會活動;
(二) 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 優先和優惠參加本協會組織參觀的武術(套路) 武術(散打) 木蘭拳等項目的比賽及其它活動;
(四)經培訓合格者可獲得開辦武術訓練班、武術館、校等技術性資格;
(五) 組隊參加由本協會主辦的各項活動可享受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