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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已獻錢》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續筆》卷七。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原文

唐德宗初即位,淄青節度使李正己,畏上威名,表獻錢三十萬緡。上欲受之,恐見欺,卻之則無辭。宰相崔祐甫,請遣使慰勞淄青將士,因以正己所獻錢賜之,使將士人人戴上恩,諸道知朝廷不重貨財。上悅從之。正己大慚服。天下以為太平之治,庶幾可望。紹興三十年,鎮江都統制劉寶乞詣闕奏事,朝廷以其方命刻下,罷就散職。寶規取恩寵,掃一府所有,載以自隨,巨舟連檣,白金至五艦,他所齎挾皆稱是。其始謀蓋雲此行不以何事,必可力買。既至,越趄國門,不許入覲,或以謂欲上諸內府。予時為樞密檢詳,為丞相言:「援祐甫所陳,乞以寶所齎等第賜其本軍,明降詔書,遺一朝士以寶平生過惡,告諭卒伍,使知明天子惠綏惻怛之意。或寶靳固奄有,仞為己物,則宜因人之言,發命詰問在行之物,本安所出,今安所用?悉取而籍之。就其舟楫,北還充賜,尤可以破其溪壑無厭之謀。」湯岐公當國,不能用也。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2]。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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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