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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事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的一起刑事案件。當事人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中國大陸政府公訴和拘捕[1]。因當事人台灣居民李明哲曾進入失聯狀態,引發人權侵犯爭議,經其妻子李淨瑜與台灣多個民間團體組成『尋找李明哲- 李明哲國際救援小組』強力奔走下而使此事受台灣關注、至美國求援,引起數個國際媒體採訪報導,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及台灣人權促進會向聯合國人權機制針對此案提出緊急申訴,並成為台灣第一個被聯合國人權機制受理的個案,後來歐洲議會中與劉曉波案一併做出『RC-B8-0459 / 2017』決議案號。

媒體常將此事件與2017年3月中國大陸學生遭法務部調查局逮捕的周泓旭案對照比較。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下屬的《人民法院報》將此事件以「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之名列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2]

當事人

李明哲

李明哲(1975年2月-)生於中華民國台灣,為台灣外省人第二代,也是家中獨子,父親籍貫安徽,母親籍貫山東。曾參加新黨青年軍。為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第九屆學生,就讀文化大學哲學系期間受到自由思潮啟發,與學妹李淨瑜共同參與反高學費運動。曾任職前立委許鍾碧霞國會辦公室助理和台北市議員謝明達競選總部助選人員。2003年任民主進步黨社會發展部專員。2014年1月,擔任新台灣文化基金會專員。2015年至2016年1月擔任非政府組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原「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志工,現為民辦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的學程經理,負責規劃課程。

李明哲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與該國民主運動,多年來支持中國大陸公民社會組織和行動者,因得知在中國大陸的朋友有閱讀人權、近代史相關書籍的需求而曾自費寄贈文學與社會科學類書籍(如《當代政治思潮》、《政黨與選舉概論》、《比較選舉制度》、《比較政府與政治》等),其中於2016年8月所寄書籍遭中國大陸政府查扣沒收(包括楊繼繩的《天地翻覆:中國文化大革命史》及張戎的《毛澤東:鮮為人知的故事》),也會在網絡上和中國大陸友人分享台灣從白色恐怖(包括二二八事件、中壢事件、美麗島事件)到民主轉型及轉型正義(如太陽花學運)的歷史經驗與智慧,並協助維權運動人士及家屬。

李淨瑜

李淨瑜,李明哲之妻,畢業於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曾與李明哲共同參與「文大進步青年社」的創立,均關注民權運動。李淨瑜曾任職於施明德的辦公室,自2002年起研究台灣白色恐怖時期的歷史與檔案已有十多年。李淨瑜於2008年受施明德與姚立明之請託代表欲提名立法院不分區席次的紅黨(由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的紅衫軍所組成)於其老家高雄登記參選立法委員區域席次,登記費用由政黨籌措,但她不曾拜票、競選過,參選只為協助該黨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要件。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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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從「李明哲案」看台灣的雙重標準,華夏經緯網  , 2017-03-31
  2. 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0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