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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邁為百姓謀利圖原圖鏈接來自 網易 的圖片

李德裕論命令》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五筆》卷二。

容齋四筆·序

始予作《容齋隨筆》,首尾十八年,《二筆》十三年,《三筆》五年,而《四筆》之成,不費一歲。身益老而著書益速,蓋有其說。嚷自越府歸,謝絕外事,獨弄筆紀述之習,不可掃除。故搜采異聞,但緒《夷堅志》,於議論雌黃,不復關抱。而稚子櫰,每見《夷堅》滿紙,輒曰:「《隨筆》、《夷堅》,皆大人素所遊戲。今《隨筆》不加益,不應厚於彼而薄於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則乃退。重逆其意,則衷所憶而書之。櫰嗜讀書,雖就寢猶置一編枕畔,旦則與之俱興。而天嗇其付,年且弱冠,聰明殊未開,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愛憐少子,此乎見之。於是占抒為序,並獎其志雲。

原文

李德裕相武宗,言從計行。韋弘質建言宰相不可兼治錢穀,德裕奏言:「管仲明於治國,其語曰:『國之重器,莫重於令。令重君尊,君尊國安,治人之本,莫要於令。故曰虧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從令者死,五者無赦。』又曰:『令在上,而論可否在下,是主威下繫於人也。』大和後,風俗浸敝,令比於上,非之在下,此敝不止,無以治國。臣謂制置職業,人主之柄,非小人所得干,弘質賤臣,豈得以非所宜言,妄觸天聽,是輕宰相也。」德裕大意,欲朝廷尊,臣下肅,而政出宰相,故感憤切言之。予謂德裕當國,它相取充位而已。若如所言,則一命一令之出,臣下皆不得有言,諫官、御史、給事、舍人之職廢矣。弘質位給事中,亦非賤臣。宜其一朝去位,遂罹抵巇,皆自取之也。

作品簡介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1123~1202)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1]、王應麟的《困學紀聞》[2],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3]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容齋隨筆》[4]最重要的價值和貢獻是考證了前朝的一些史實,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對歷代經史典籍進行了重評、辨偽與訂誤,提出了許多頗有見地的觀點,更正了許多流傳已久的謬誤,不僅在中國歷史文獻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而且對於中國文化的發展亦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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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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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