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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板大鼓

 

 

 

木板大鼓是流布於河北大部分地區的一種曲藝鼓書形式,有小口大鼓、清口大鼓、怯大鼓、弦子鼓兒等別稱。

木板大鼓表演時一人左手持木板,右手持鼓楗,站立說唱中輪番敲擊木板和書鼓,使其與說唱相配合,另有人持三弦專司伴奏。 2006年5月20日,木板大鼓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歷史沿革

淵源背景

滄州木板大鼓產生於滄縣民間。據藝人口傳和民國《滄縣誌》、《滄縣文化志》等史籍資料記載:滄州木板大鼓孕育、誕生於明朝中末期。

發展情況

清初在冀中廣為流傳。乾隆時,滄州木板大鼓藝人李朝臣被召進皇宮說唱《西廂記》,深得皇帝賞識。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津陽消夏錄》里,提到一位滄州木板大鼓藝人劉君瑞,文中稱「滄州瞽者劉君瑞,嘗以弦索來往余家」。足見當時滄州木板大鼓非常流行。

咸豐、同治年間,龐鳳域先生將滄州木板大鼓發揚光大。

民國初年,滄州木板大鼓進入興盛時期,後逐漸衰敗。

1949年後,滄州木板大鼓書進入復興時期,活動範圍逐漸拓寬。後來,除滄州各地外,其足跡遍及京津、山東北部、東北三省及黃河沿岸。

藝術特點

演唱形式

木板大鼓的演唱形式為演員左手執木板擊節站唱,所用木板為小木板,右手執鼓楗,按演唱需要擊鼓。早期另有一人用中三弦伴奏,20世紀以來均改為大三弦。

唱腔特徵

滄州木板大鼓音樂,有頭板、二板、三板等三種不同的板式結構。唱腔渾厚粗獷,有時似唱、似敘似述,具有濃郁的地方氣息。 曲調特點

早期曲調單調,僅以三弦伴奏,演員自擊木板掌握節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吸收了西河大鼓與河北民歌、戲曲等曲調,並增加了四胡等伴奏樂器。

經典劇目

木板大鼓的傳統節目非常豐富,短篇有《老鼠告貓》、《勸人方》、《度林英》、《郭巨埋兒》、《目連救母》、《趙五娘》等百餘段;中篇有《二度梅》、《響馬傳》、《武松傳》、《千里駒》、《金環記》和《姜公案》等上百段;長篇有《左傳春秋》、《吳越春秋》、《英烈春秋》、《走馬春秋》、《金盒春秋》等「五大春秋」和《薛家將》、《楊家將》、《呼家將》、《包公案》、《劉公案》、《海公案》等「三將三案」,以及《飛龍傳》、《馬潛龍走國》等數十部。[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