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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市供銷合作社,是新鄉全市供銷合作社的行業管理機構[1]。全市供銷社系統有縣級供銷社12個,基層社126個,農民專業合作社185個,幹部職工2.4萬人。市供銷社機關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經費全額列入市級財政預算。內設14個職能科(室),市社本級現有直屬企業單位12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和實施全市農村商品流通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供銷社系統的改革和發展。
(三)按照政府授權,負責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煙花爆竹和再生資源[2]經營的組織協調和管理,負責管理棉花、化肥、農藥等重要物資的國家商業儲備、救災儲備任務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供銷社系統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搞好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商品流通體系建設;引導、組織農民進入市場,活躍城鄉商品流通,促進城鄉經濟發展。
(五)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社的意見要求,維護各級供銷杜的合法權益,協調同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的關係。
(六)行使社有資產權益人職能,監督管理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七)負責市社機關和社屬企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勞動人事管理、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銷總社交辦的其它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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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新鄉市人民政府機構,新鄉市人民政府
- ↑ 可再生資源——知識需要分享,你來提問我來答,搜狐,201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