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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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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郡役所設於斗六街。斗六郡管轄斗六街、斗南街、古坑庄、大埤庄、莿桐庄。轄域即今雲林縣斗六市、斗南鎮、林內鄉、古坑鄉、大埤鄉、莿桐鄉等地。
後續發展
1945年3月重慶國民政府通過之台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中,計畫將斗六郡與台中州的竹山郡、新高郡合併為斗六縣,為該地方政制的30個縣之一。
1945年10月,因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認為該政制不符實際,因此「台灣接管計劃地方政制」並未實施,僅將州廳-郡-街、庄改稱縣-區-鎮、鄉,斗六郡改制為斗六區。1950年,斗六區與虎尾區、北港區合併為一縣,當時斗六縣名稱曾被提出討論,最終選擇1887年至1895年曾使用的雲林縣做為縣名。然而,1887年至1895年的雲林縣包含雲林(今竹山)地區,但1950年新成立的雲林縣卻不包含竹山,因而形成雲林縣卻沒有雲林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