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教案 (宗教)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教案

圖片來自books

教案,指來自西方的基督宗教天主教新教東正教)教會在中國日本朝鮮半島境內發生的衝突事件,據中國官方統計,「從1840年至1900年,中國各地共發生『教案』400餘起。[1]」。

原因

教案頻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

基督教在中國發展較晚,雖唐宋時期既已由民間傳入中國,但較先入的佛教、伊斯蘭教,規模要小得多,行事低調,歷史上未曾發生大規模衝突。

1840年清廷第一次鴉片戰爭戰敗,1844年中法黃埔條約中,首次條約允許法國「在通商港口建立天主教教堂和墳地,清政府有保護教堂的義務」;實際教會亦進入內地傳教。1844年洪秀全更以基督教為藍本,派遣馮雲山到廣西桂平縣紫荊山山區創立拜上帝教,並演變為政教合一的太平天國

1856年清廷第二次鴉片戰爭戰敗,1860年天津條約中,條約規定「交還以前沒收的天主教堂,法國傳教士在內地任意各省租買土地,建築教堂」。各國以教會鞏固租界與殖民地,並擴大在華影響力。

在一系列條約中,教會逐步取得治外法權,最初目的為保護西方傳教士人身安全,但教會將用途擴大,受治外法權保護的傳教士在地方衝突中袒護教民,教民亦籍此獲得特權。

治外法權凌駕中國法律

19世紀末,西方傳教士被准許在中國傳教和建立教會。由於西人很難接受中國舊式的監獄管理、衛生條件、拷打酷刑,以及凌遲處死等野蠻殘酷的刑罰(當時就有傳教士如文乃爾被地方官判凌遲處死),因此西方的領事被授予處理所有與本國公民有關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權利,即領事裁判權。在治外法權之下,教會的西方傳教士便不受清政府管轄,導致官員感覺到「官權」受損。此外,當時的中國信徒往往受到清朝各級官員的嫉恨,如易貞美等人因拒絕繳納建醮迎神的攤錢捐份,便被地方官員判處死刑,遭受虐殺;所以傳教士出於人權考慮,要求審判程序正義、禁止私下用刑和刑訊逼供、同等抗辯機會等,正如傳教士自己表白的那樣:「當我們看到這些受到極不公正的污辱、由破產性的訴訟而貧窮化或為了獲得和平而被迫背教的新信徒時,那該是多麼令人悲痛欲絕啊!」

然而,雖然基督新教在實際操作中一直都很克制,常常將那些混入教會以求庇護的不法之徒驅除出去,但天主教會在後期越來越以提供保護為餌拉人入教。當某些教民與當地民眾發生衝突時,地方政府因為懼於天主教傳教士的治外法權,未能公平處理。凡此種種,都造成清朝官員和普通百姓極其仇視西人和中國信徒。

宗教習俗的爭端

由於信仰的改變,教民不再參與迷信的公共活動,拒絕參與傳統的祭祖儀式,引來了頗多爭議。在乾旱少雨年份,百姓往往集合起來,一起向龍王或老天爺祈求降雨,但教民拒絕參與,因此受到其他村民的排斥[2]。教民出於信仰原因拒絕繳納迎神賽會的份錢,所以招致鄉民的仇恨,而鄉民又將之歸咎於洋人和教會。總之,教會、教眾和洋人、洋貨,成為了仇視的對象。

恐外心態

絕大多數農村人從未見過西方人,他們對於西方人的觀點,來源於一些煽動性的布告、惡意誹謗的小冊子、謠言中的荒謬故事。當西方傳教士冒險進入內陸時,他們的奇特外觀更加強化了百姓的恐懼心理。

守舊勢力煽動

正如鐵路、輪船等西方科技被頑固派勢力視為"奇技淫巧"而橫加排斥一樣,教會引入的新思想、新做法,也讓守舊勢力極為惱怒和仇視。教會除了傳教之外也興西醫、辦學校、允許女孩上學、提高婦女地位、提倡破除陋習(如纏足和納妾)、傳播新思想(如憲政、民主),帶來了中國專制文化沒有的理念,衝擊了專制體制的「統一思想」,因此不為專制制度所容,而首先是不為官員所容。於是,官員和地方士紳為了反擊教會帶來的必將影響他們地位的新思想、新做法,就動用自己的行政資源和對輿論的控制力,屢屢煽動無知百姓仇恨教會和教徒。

天災及迷信思想

清末天災頻仍,在山東、直隸(今河北)等地,洪災、旱災、蝗災肆虐。百姓迷信思想極重,往往遷怒教徒。1898年,黃河發大水;但1898年洪災之後,1899年、1900年山東、河北又連遭大旱;同時,山東又遭蟲災[3]。迷信的百姓遂遷怒教徒和教會,以為是他們得罪了老天爺,義和團的反教揭帖就說「天無雨、地焦干、全是教堂止住天」。《天津政俗沿革記》中記載:「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正月,山東義和拳其術流入天津,初猶不敢滋事,惟習拳者日眾。二月,無雨,謠言益多,痛詆洋人,仇殺教民之語日有所聞。習拳者益眾。三月,仍無雨,瘟氣流行。拳匪趁勢造言,云:『掃平洋人,自然得雨』。四月,仍無雨。各處拳匪漸有立壇者」。當時某個傳教士也說:「雨水對我們來說意味着安全,正是由於久旱無雨,他們才在這裡鬧事,並不是因為義和團……他們本來都是安分守己的人,但他們現在被飢餓折磨得絕望了。」

謠言

當時社會特別是地方士紳炮製許多詆譭西方人的謠言,如說洋人醫院挖小孩眼睛製迷藥、神父用特製器具吸男童陽精等等,而一般中國百姓一向迷信這類傳言,從而人人自危,對西方人包括中國教徒恨之入骨。

參考文獻

  1. 中央統戰部網:對獨立自主自辦宗教事業的支持
  2. 狄德滿:《華北的暴力和恐慌:義和團運動前夕基督教傳播和社會衝突》,江蘇人民出版社,2011年
  3. 從山東近代災害的發生看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 存檔副本. [2014-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