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戍卒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 搜尋

來自 網絡 的圖片

戍卒是中國古代經官府徵發、赴邊境或要害之地擔負守御之責的士兵,其服役屬國家徭役的重要門類。自戰國列國築長塞置守,至秦漢大舉經營北邊與河西,邊地守軍多由內郡編戶輪番充任,構成古代邊防體系中最基層的人力支撐。

徵發與更代

徵發以郡縣戶籍為據,成年男子傅籍之後即負擔相應兵役,依次輪派赴邊,謂之更戍。役期通常以年為限,期滿由後至者接替,稱為更代或代還。居延漢簡中保存大量名籍、廩食與病書簡牘,詳載姓名、籍貫、年齡、身長及所屬部曲,反映出邊地在冊管理的嚴密程度。未按期到防、擅自離署者依軍法論處,逃亡則牽連保任之人。

守邊之眾按候官、部、燧層層編次,長官有候、士吏、燧長等,日常點視與交接均須造冊申報。糧秣按月支給,衣裝、兵械由官府依軍需之制配發或折價扣算,簿籍上下核對,形成較為完整的後勤鏈條。

職守與生計

日常事務以候望為首,登高瞭敵、舉燧傳警、巡視天田以察足跡,皆有成文條約可循。遇敵來犯,須依烽燧之制遞相報警,並據塢壁固守待援。平時又須修繕塞垣、伐薪積柴、飼養官馬,勞役繁重。

為紓解轉運之難,官府廣行屯田,令部分守軍且耕且守,所收粟麥入官倉以補軍儲,兵農合一的格局由此確立。遠役之苦亦見於文獻,服役者往往數年不得歸,家中賦役無人承擔,邊地民生因之艱窘,歷代議政者屢以更番之法、募兵之制加以調整[1]。

制度演變

魏晉南北朝時期,府兵制與鎮戍體系並行,守邊之責漸由世襲軍戶承擔。唐初行番上之法,邊州置軍、守捉、城、鎮,役期以三年為常;中葉以後長征健兒代替番兵,職業化程度提高。明置衛所,軍戶世襲,邊鎮分守,形式雖異,其以人守塞、以塞制邊的基本思路一脈相承[2]。

參考資料

  1. ↑ 西漢邊疆戍卒的一天,人民號,2021-08-30
  2. ↑ 苦寒之地,60萬征夫足跡揭秘,湖南日報,202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