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聞縣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的政策、法規,擬訂全縣公路、水路、鐵路、民航、港口[1]、郵電等交通郵電行業發展總體規劃、政策措施、管理規章、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道路運輸(含出租汽車,公共交通)以及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負責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商品汽車發送、道路運輸服務業(包括為道路運輸服務的客貨運輸站場、客貨運代理、配載、中轉、聯運、貨物包裝、倉儲理貨、堆存、運輸信息諮詢服務和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以及交通行業從業人員培訓、機動車輛租賃、清洗和保管等)、搬運裝卸業的行業管理。
(三)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以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本建設市場實施管理、調控、檢查和監督;引導交通運輸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四)負責公路、港口、站場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維護的行政管理;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審批或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政府撥款的公路、港口、站場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地方交通工程建設;協調國家、省、市重點交通工程建設[2];負責交通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和造價管理。
(五)負責水路運政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服務(船舶代理、外輪理貨、引航等)、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布局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規費稽徵;負責交通稽查站的管理;負責公路、橋樑、隧道通行費收費站(點)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七)負責地方鐵路及鐵路專用線共用的管理。
(八)負責交通戰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物資、大宗外貿物資運輸;協調中央、省、市駐徐的交通郵電單位的工作。
(九)制定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計劃、組織開展科技項目攻關和推廣應用;指導、監督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交通行業信息技術的開發、建設與應用。
(十)制訂縣城公共交通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城公共交通客運市場的管理。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為9個
分別為:辦公室、綜合規劃建設股、運輸管理股、港航管理股、安全技術股、財務審計股、交通戰備辦公室、執法監督股(綜合行政執法局)、人事股。下轄24個事業單位,分別為:徐聞治超檢測站、客運管理中心、GPS監控中心、農村公路養護總站、違章處罰中心、徐城交管站、南山交管站、城北交管站、下橋交管站、曲界交管站、龍塘交管站、前山交管站、下洋交管站、新寮交管站、錦和交管站、羅新渡口管理所、海安口岸交管所、邁陳交管站、西連交管站、角尾交管站、貨運中心、城北車場、海安過海車輛管理所、徐聞縣汽車運輸業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站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機關日常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對外宣傳等工作;起草有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有關規定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治安綜合治理、保衛工作;協調港口、航道、鐵路、民航、郵電等中央、省、市駐徐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
(二)綜合規劃建設股
負責擬訂、修改和綜合平衡公路、水路、港口、鐵路等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編制全縣港區及規劃港區的岸線、陸域、水域開發利用規劃、並實施行政管理;負責全縣港區及規劃港區岸線管理,核發港口非深入岸線使用許可證;審核港區危險貨物及特殊貨物作業場所、實施衛生除害處理的專用場所範圍的劃定申請;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固定資料投資等信息的統計、匯總、上報、分析和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基本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審核、審核交通建設項目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概算、預算以及建設項目開工報告;協調交通項目施工、、的招、投標工作;組織交通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和質量等級評定;負責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引資工作。
(三)運輸管理股
負責道路客貨運輸、運輸服務業、汽車租賃、商品車發送、搬運裝卸業、城區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負責實施營運車輛運力的投放、線路的布局和審批工作;負責道路運輸業戶的經營資格審查和開業停業審批、發證、年審工作;參與編制城區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新辟、調整、延伸公交線路和站點的布局管理;組織實施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車新增車輛額度計劃及新增車輛的審批、發證、年審工作;負責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車票價標準及其調整方案的審核、上報審批工作;負責出租汽車企業經營資質年審;指導縣城區公共交通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外留貨物運輸、防洪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及鐵路的物資疏運;協調聯運工作;實施對鐵路專用線共用的管理。
(四)港航管理股
負責對全縣港口、航運業實施宏觀調控,制訂市場准入標準,維護港航企業合法權益;審批港口、水運企業經營許可證,監督管理港航企業合法權益,建立公平競爭的港航市場,維護港航業生產經營秩序;負責港口、外輪理貨、引航等港口輔助業的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及船舶代理等輔助業的管理;掌握到港船舶的進出港情況及港口作業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港口物資、水路重點物資、軍事、防洪搶險、緊急客運貨運輸的疏運工作;負責港口日常生產快速統計和生產日報、生產運輸信息的編制工作,負責全縣港航信息的統計、匯總、分析和管理工作。
(五)安全技術股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指導、檢查和管理,監督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協助地方政府落實鄉鎮運輸船舶與橫水渡的巡全責任管理;負責在港口進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採掘、爆破等活動;制止在港口水域、航道範圍內的各種違法、違規危害港航作業防風、防汛、防火等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統計上報工作;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計劃和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六)財務審計股
貫徹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資金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編制交通建設資金使用及計劃資金的撥付安排工作;管理交通經費、專項獎金、預決算、外匯、信貸以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編制本局年度財政預算並實施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局固守資產管理。
(七)交通戰備辦公室
交通戰備辦公室既是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縣政府主管這項工作的辦事機構。其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有關規定和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交通戰備系統的國防交通工作,為軍事行動和其它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武裝工作。
(八)徐聞縣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局
(一)負責全縣交通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宣傳工作;
(二)研究制訂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規範和管理制度;
(三)統籌組織、指揮協調全縣範圍的交通專項整治和重大執行活動;
(四)負責全縣範圍內道路運政、公路路政、水路運政、交通規費稽查的行政執法工作,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並對違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
(五)配合湛江市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局開展公路稽查站、治超檢測站的執法工作;
(六)負責交通行政執法隊伍的培訓、考核、督查和行風建設工作;
(七)負責全縣交通行政執法案件的統計匯總和分析;
(八)承輪上級去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管理直屬單位領導幹部;負責擬訂全縣交通行業培訓計劃,並指導、監督實施;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指導交通專業技術(含政開)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交通工種技能鑑定、等級考核工作;會同有關股室資格評審和交通工種技能鑑定、等級考核工作;會同有關股室組織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的上崗培訓和考核工作;為出國出境人員辦理有關報批業務;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統戰、共青團、工會、婦女、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和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事項;負責局機關及指導交通行業的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結構調整等工作;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和執法證件的管理;指導系統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
參考文獻
- ↑ 科普時間 | 關於港口基礎知識,你知道多少?,搜狐,2021-09-02
- ↑ 工程建設項目具有哪些基本特徵?,搜狐,202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