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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6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的一種支援型戰鬥轟炸機(強擊機),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種可變後掠翼戰機[1],主要仿製對象為前蘇聯米高揚設計局研製的米格-23,由中國南昌飛機製造廠(洪都航空前身)主持研製,總設計師為陸孝彭,但此項目於1980年代終止。

研製背景

1974年初,西沙海戰爆發。該次戰役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雖然最終取得了對南越的勝利,但西沙海戰暴露出的戰術問題是解放軍海軍無法獲得空中支援。在當時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和海軍航空兵裝備的各型戰機中:殲-5、殲-6和殲-7等缺乏對地攻擊能力;作為攻擊機的強-5的航程過短,載彈量少,無法適應高強度作戰;而作為重型轟炸機的轟-5和轟-6速度太慢,且缺乏自衛能力,無法完成水面艦艇編隊的火力支援。此後,深感缺乏一種先進的支援戰機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和海軍航空兵在西沙海戰結束後不久就分別向原三機部提出各自的新型戰機設計指標要求。要求航空部門研製新型戰鬥轟炸機。

研製過程及終止

在1970年代贖罪日戰爭後,因埃及謀求與以色列和解最終脫離與蘇聯間的友好關係,且讓蘇聯對埃及的軍援短期斷絕;為了補充耗損,中華人民共和國曾經協助埃及提供中國制俄系軍火,在兩國關係友好度趨增後中共向埃及提出索取米格23的想法,在1979年起中共取得了1架埃及的米格23,並對它的一切完整研究,最終至少有6架埃及的米格23秘密運抵中國成為許多飛機研發單位的重要樣品。隨後,南昌飛機製造廠由強-5總設計師陸孝彭的堅持,決定從埃及取得的米格23為基礎,改良發展一款單座、單發動機,可超音速飛行的戰術強擊機取代殲6及強5,該新型機當時暫定為強-6。

南昌廠的強-6設計思想非常超前。從60年代到70年代,航空工業界對可變翼技術的研究很重視,對中國也產生了相當的影響。南昌廠確定的強-6方案,採用懸臂式變後掠翼設計,機腹進氣,裝一具最大後推力為12200千克的渦扇-6渦扇發動機。從外形來看,強-6就像是F-16和米格-23的混合體。

強-6計劃選用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種可量產的渦扇發動機——渦扇-6(WS-6)。在具體的研製目標上看,該機最大武器載荷4500千克,作戰半徑900千米。設計性能優於米格-23[2]。但渦扇-6發動機出現了嚴重的技術瓶頸,同時更為重要的是,由於底子薄弱、技術力量不足,變後掠翼設計所帶來的焦點移動與飛機控制矛盾等各種問題無法解決。

研製中基本以對米格-23的逆向工程為主。但在研製過程中遇到了諸多技術問題,如:和蘇聯米格-23戰鬥機相比,中國在其基礎上研製的可變後掠翼結構要超重12%,間接導致作戰半徑及載彈量的減小;發動機的可靠性低,達不到裝備要求;對可變後掠翼的控制系統的逆向工程沒有完全實現等。

80年代中後期,由於軍方認為可變後掠翼布局並不是將來作戰飛機的主流,加之其自身為解決的種種技術問題,以及文化大革命等政治事件的影響,強-6和其他這個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開發的軍用航空器(如殲-9和運-10等)一樣,最終停止了研製。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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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