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地震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開封市地震局成立於1984年,位於市區公園路,主要負責全市地震安全與防震減災工作的專門機構,現為市政府直屬正縣級事業單位[1]。局機關人員編制11人,實有10人,內設二科一室:監測科、震害防禦科、辦公室。
單位職能
(一)根據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2],監督、檢查我市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起草有關地方規章並組織實施;承擔我市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二)組織制定我市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制定本地區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我市地震趨勢意見;建設和管理我市地震監測站、群測群防網點和地震信息系統;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四)承擔市政府防震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職能;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並檢查監督落實;參與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五)管理重要工程項目的抗震設防標準;參加重點建設工程抗震設計的會審;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以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
(六)負責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的審查;負責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任務登記;負責重要工程項目施工單位的資格審查和認證;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的防災工作。
(七)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組織管理地震科學技術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地震科技工作交流。
(八)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地震科學技術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
(九)指導各市、區的防震減災工作。
(十)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開封市地震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57.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如何劃分? ,知乎,2018-06-13
- ↑ 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萊西政務網,201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