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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公之斯》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五筆》卷五。

容齋四筆·序

始予作《容齋隨筆》,首尾十八年,《二筆》十三年,《三筆》五年,而《四筆》之成,不費一歲。身益老而著書益速,蓋有其說。嚷自越府歸,謝絕外事,獨弄筆紀述之習,不可掃除。故搜采異聞,但緒《夷堅志》,於議論雌黃,不復關抱。而稚子櫰,每見《夷堅》滿紙,輒曰:「《隨筆》、《夷堅》,皆大人素所遊戲。今《隨筆》不加益,不應厚於彼而薄於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則乃退。重逆其意,則衷所憶而書之。櫰嗜讀書,雖就寢猶置一編枕畔,旦則與之俱興。而天嗇其付,年且弱冠,聰明殊未開,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愛憐少子,此乎見之。於是占抒為序,並獎其志雲。

原文

《孟子》:「逢(páng)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羿為愈己,於是殺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公明儀曰:『宜若無罪焉。』曰:『薄乎云爾,惡得無罪?』」此一段既畢,而繼之曰:「鄭人使子濯孺子侵衛,衛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吾死矣夫!』問其仆曰:『追我者誰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衛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謂也?』曰:『庾公之斯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為不執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曰:『小人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雖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廢。』抽矢,扣輪,去其金,發乘矢而後反。」孟子書子濯、庾公一段,幾二百字,其旨以謂使羿如子濯,得尹公而教之,則必無逢蒙之禍。然前段結尾,自常為文者處之,必雲如子濯孺子施教於尹公之他則可,不然,後段之末,必當云:以是事觀之,羿之不善取友,至於殺身,其失如此,然後文體相屬。茲判為兩節,若不關聯,而宮商相宣,律呂明煥,立言之妙,是豈步趨模仿所能髣髴哉?人為兒童時,便讀此章,未必深識其趣,故因表出而極論之。《左氏傳》書衛獻公奔齊云:「尹公他學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學射於公孫丁。他與差為孫林父追公,公孫丁御公。庾公差曰:『射為背師,不射為戮,射為禮乎。』射兩軥而還。尹公他曰:『子為師,我則遠矣。』乃反之。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貫他臂。」即《孟子》所引者,而名字先後美惡皆不同。

作品簡介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1123~1202)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1]、王應麟的《困學紀聞》[2],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3]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容齋隨筆》[4]最重要的價值和貢獻是考證了前朝的一些史實,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對歷代經史典籍進行了重評、辨偽與訂誤,提出了許多頗有見地的觀點,更正了許多流傳已久的謬誤,不僅在中國歷史文獻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而且對於中國文化的發展亦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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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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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