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民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廣州市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根據《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穗字〔2009〕11號),設立廣州市民政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2],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的民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臨時救助、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着人員救助工作,統籌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三)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負責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兒童福利和殘疾人福利工作,牽頭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
(四)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五)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七)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實施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治理,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八)負責全市街(鎮)及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審核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置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地名工作。
(九)按權限負責我市行政區域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計劃財務工作,承擔民政事業費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推進民政科技和信息化應用工作。
(十)統一領導和管理市社會組織管理局。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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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廣州概述 ,中國廣州
- ↑ 民政部頒布的法律法規 ,法律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