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經市編委批准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單位全稱為「宿州市[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綜合科、歸集科、財務核算科、貸款管理科、房改科、稽核監管科。下設泗縣管理部、靈璧縣管理部、碭山管理部、蕭縣管理部、埇橋區辦事處。
中心簡介
本中心是經市編委批准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單位全稱為「宿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內設綜合科、歸集科、財務核算科、貸款管理科、房改科、稽核監管科。
下設泗縣管理部、靈璧縣管理部、碭山管理部、蕭縣管理部、埇橋區辦事處。
中心職能
1、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並組織執行,編報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2、編制住房公積金的年度預決算,經市財政部門審核,提交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組織執行;
3、委託由管委會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製定的商業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協議,按規定支付手續費;
4、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核算,指導、監督縣(區)管理部(辦事處)的內部核算;
5、擬定住房公積金[2]具體管理辦法,經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6、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的發放,按照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的比例購買國債;
7、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8、提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報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執行;
9、審核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報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執行;
10、與職工、單位和受委託銀行定期對賬;
11、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帳,向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12、組織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屬機構的業務管理信息系統,並與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聯網,納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
13、向市財政部門和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報送住房公積金財務報告,經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定期向社會公布;
14、向市財政部門提出住房公積金呆賬核銷申請,經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根據省級財政部門的審批意見辦理呆帳核銷,並報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備案;
15、承辦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1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