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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金
西藏恆灃律師事務所主任
出生 1964年
西藏拉薩
國籍 中國

央金,女,藏族,1964年出生於拉薩,現任西藏恆灃律師事務所主任[1]

人物簡介

1985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後,回拉薩從事律師工作,並先後於1990年、1993年創辦了西藏第一家經濟律師事務所、第一家合作制律師事務所,是西藏歷史上的第一位女律師 [2]

個人簡歷

5歲時隨父母工作調動來到拉薩,完成了從小學到高中的學業,中學就讀漢語班。1981年高中畢業,考上了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成為那一年考上西南政法學院的5個藏族學生之一。

剛進校時,壓力比較大,整天埋頭看書。經過努力,頭一年就考了前幾名,以後就一直是班裡的學習委員。在學校期間還入了黨。

1985年大學畢業選擇回西藏工作,被分配到了自治區司法局公證律師管理處。

1985年10月,西藏的第一個法律服務機構--拉薩市法律顧問處成立,央金做兼職律師,從此開始律師生涯。

1990年國家開始試行律師體制改革,鼓勵律師從機關走向市場後,央金1993年從國辦所離職出來,成立了西藏第一個合作制的律師事務所,那一年29歲。

她弟弟群培從北京青年政治學院法律專業畢業後,開始是在自治區團委工作,後來,央金把他動員過來一起當律師。2005年群培留學回來以後,就提出應該做一些法律援助這樣的公益事業。2006年,經過自治區司法廳批准,央金註冊成立了西藏央金法律援助中心,這是西藏第一家由律師個人開辦的法律援助中心。

2007年,又成立了西藏農牧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專門為農牧民工維權提供法律服務。

2009年,又籌備成立了西藏法律援助基金會。

截止2010年,央金所在律師事務所承辦了各類案件3000多件,辯護意見採納率達到約80%;先後為160多家企、事業單位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顧問單位及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達數億元。央金還擔任了拉薩市政府的常年法律顧問 。

職業生涯

央金在從業生涯中,承辦了各類案件800多宗,先後為100多家企業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國家、集體、個人挽回經濟損失7000多萬元。西藏各類重大、疑難案件、對外重大經濟經營、合作項目等資信調查工作以及談判、起草合同、調處履行過程中的糾紛總少不了她。在她承擔的310多件刑事案件辯護中。有41人無罪釋放。辯護意見採用率達80%以上。

司法界人士這樣評價央金:"她反映特別快,表達能力強。她可以很快調動起自己的情緒,投入到案情中去,並感染着法庭上的人。"

雖然如此,但央金在初入行時也難免"聲音發顫,兩腿發抖",但她不斷給自己施加壓力,每周至少出庭三四次,有時甚至一周5天10個上午下午都排得滿滿的。平時,她白天調查,晚上寫材料,苛刻得連娛樂的時間都不給自己留下。十多年來,在這位女律師的日程上,幾乎沒有一天寫上"休假"。

每接到案子,工作十分投入的央金便收集資料,詢問情況,常常忘記提出收代理費用。事後個別當事人便拖着不付。10多年下來,當事人和一些單位拖欠的訴訟費達10多萬元。對此,央金無奈地說,當事人需要法律,就像病人需要醫生,她無法因為對方不付訴訟費就扔下他們不管。

央金還認為能夠給藏族群眾,尤其是藏區的農牧民提供幫助,像在幫助自己的兄弟姐妹,她感到非常欣慰。

央金不斷追求正義的精神使她成為民族團結、司法公正的代表。

法援

她成立了西藏第一家農牧民工法律援助站,為職工、農牧民工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六年中,她辦理法律援助案件465件,涉案金額760多萬元,共接待各種法律諮詢2666次。

她積極爭取到了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全國律協和商務部共同建立的"推動律師深入參與農民工法律援助"項目,獲得國務院扶貧辦與世界銀行聯合開展的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項目,使更多的農民工享受到優質免費的法律服務。

她還與媒體保持密切合作,宣傳法律援助工作,出資設立西藏法律圖書室,免費為職工提供6000餘冊法律書籍 。

榮譽表彰

優秀共產黨員、西藏十大優秀青年等。還連續13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先後任過自治區人大代表、西藏青聯理事、拉薩工商聯執委、中國法學會理事、西藏律師協會副會長等職務。她是"首屆全國十佳律師"、"首屆全國十傑百優青年"之一[3]。她還曾作為全國普法先進個人、全國法學會先進個人受過表彰。她所在的恆豐律師事務所也被司法部評為"全國文明服務窗口"。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