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紅橋區文化和旅遊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市、區委關於文化、旅遊和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擬訂文化、旅遊和文物工作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動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促進文化和旅遊[1]融合發展。
(三)負責全區性重大文化、旅遊活動,協調指導基層單位開展各類文化活動。
(四)監督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文藝事業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及設施建設,實施文化惠民工程。
(六)負責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等文化設施建設。
(七)推動文化和旅遊資源的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
(八)承擔旅遊景點(A、AA)和星級酒店(一星、二星)的登記評定以及旅行社、旅遊景點、星級酒店的管理工作。依法維護旅遊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動旅遊設施建設,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工作。
(九)組織旅遊形象的宣傳和推廣,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文物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文物保護宣傳、文物徵集。承擔申報、確定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管理、指導考古工作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
(十二)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行業監管,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網絡遊戲服務的監管。
(十三)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查處文化、旅遊、文物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重要案件,維護市場秩序。
(十四)實施文化人才培育工程,負責全區文化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在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組織推動本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紀檢、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宣傳、網信、統戰、老幹部等黨建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黨群工作。負責公文、會務、財務、檔案、信息、保密、督查、政務公開、績效管理、文稿撰寫、建議提案辦理、後勤保障等機關運轉工作。管理文化、文物專項經費,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招商引資、安全生產等工作。
(二)社會文化科。負責組織開展重大文化活動,協調指導基層單位開展各類文化活動。監督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推動公共文化和社會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及設施建設,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等文化設施建設。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
(三)文化市場管理科。負責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文化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活動的監管。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網絡遊戲服務的監管。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查處文化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四)旅遊管理科。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負責權限內旅行社、星級酒店、旅遊景區評定及管理。推進旅遊設施建設和服務工作,指導重大旅遊活動。做好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指導工作。負責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及旅遊形象的宣傳推廣。組織開展文物保護宣傳和文物徵集。指導考古工作和博物館業務工作。
參考文獻
- ↑ 最好就業的旅遊類十大專業,高三網,2018-06-06
- ↑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 敬業:職業道德的靈魂 ,搜狐,202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