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普蘭店區教育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大連市普蘭店區教育局普蘭店市教育局,現為大連市普蘭店區教育局,是大連市普蘭店區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結合本市實際,草擬本地教育教學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各學校執行[1]。
2016年,根據《中共大連市委、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連市普蘭店區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大委辦發〔2016〕25號)精神,設立普蘭店區教育文化體育局(後拆分為區教育局和區文化旅遊局),正處級建制,撤銷原普蘭店市教育局。
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方針、政策、規劃及相關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區屬學校的管理工作, 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對大連市普蘭店區教育文化體育事務服務中心有關教育工作承擔業務指導管理職責。
(三)負責全區中小學教職工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系統工資及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和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四)負責全區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負責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制定地方教育教學基本文件,統籌管理基礎教育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舉辦、停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民辦幼兒園)審批, 負責民辦學校(民辦幼兒園)變更舉辦者核准[2]。
(五)普蘭店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區教育局,承擔全區教育督導實施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督導與評估;負責組織對街道辦事處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和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 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指導;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評估檢測工作;承擔區教育督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全區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 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負責全區函授教育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監測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經費、教育專項撥款的政策; 統計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統籌安排全區教育費附加、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審計基層單位的經費安排和使用情況。
(八)擬定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年度招生計劃;負責組織招生考試工作;管理、指導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九)指導全區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勞動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和學校安全工作。
(十)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指導全區各類學校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穩定工作、幹部教育工作和統戰、群團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做好基層單位的幹部管理和領導班子建設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督學室、綜合科、人事科、普教科、職教科、計財科、招生辦、學前科、基建科、基金辦、校辦產業管理中心、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
參考文獻
- ↑ 教育教學內容設計,搜狐,2020-04-06
- ↑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發布 ,搜狐,201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