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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通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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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武宗海山,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鑄,非年號錢。有漢文及蒙古文兩種, 版式繁多,大小厚薄不均勻。折十蒙文的發行量比較大,較為常見。漢文"大元通寶"分大小兩種,均極其罕見,小型尤少,皆為古錢珍品。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大元通寶
外文名稱; Tai Yuen Tong Bao
性質; 非年號錢
兩種; 漢文及蒙古文
特點; 版式繁多,大小厚薄不均勻
八思巴文簡介
八思巴文是元朝忽必烈時期由"國師"八思巴創製的蒙古新字,世稱"八思巴蒙古新字"。八思巴文是古代的"國際音標"和"世界語",它的創製推廣在一定程度上推進了蒙古社會的文明進程。
八思巴其人
簡介
八思巴(公元1235-1280年)是藏傳佛教薩迦派的第五代祖師(又譯"發思八"、"帕克思巴"),本名羅卓堅贊,意為"慧幢",系西藏薩嘉人氏。據說其人三歲能講喜金剛修法,聽眾嘆為稀有,於是稱之為"八思巴"(藏語,意為"聖者")。九歲時,又因講論金剛續本《二觀察》而名聲大著。南宋淳佑七年,他隨其伯父薩班·貢噶堅贊至涼州(今甘肅武威),會見成吉思汗之孫,蒙古窩闊台汗次子闊瑞皇太子,自此歸附蒙古。
事跡
南宋皇宋元年(公元1253年)八思巴被忽必烈召至左右,為忽必烈夫婦等二十五人授佛戒。忽必烈即位後,他於中統元年(公元1260年)被尊為"國師",授以玉印,任中原教主,統天下教門。至元年間,奉詔創製蒙古文字並於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頒行全國,稱"蒙古新字"或"蒙古字",俗稱"八思巴文"。次年又升號"帝師",進封"大寶法王",統領西藏十三萬戶。至元十三年八思巴返回西藏,由元世祖忽必烈作施主,集康藏七萬僧眾興曲彌法會。自任薩迦寺第一代法王,執掌西藏政教全權,為西藏實行貴族僧侶統治之始。他還曾將藏族建築技巧,雕塑等引進內地,又將內地印刷術等傳入西藏。有著述三十餘種,傳世的有《薩迦五祖記》。
八思巴文詳解
拼音及字數
八思巴所創製的"八思巴文"屬拼音文字,共有41個字母(脫胎於古藏文字母),字數只有一千多個。至元六年八思巴文作為國字頒行全國後,其推廣卻受到很大阻力。除政治和文化傳統因素外,主要是因為這種文字字形難以辨識,再加之在有的地方使用時還仿效漢字篆書的寫法,這就更加劇了識別的難度。因此雖然元廷屢次下令用八思巴文"譯寫一切文字"(也確曾用八思巴文譯寫過一些書籍,還轉寫過漢文、藏文等),但民間還是用漢字。所以,八思巴文最終還是主要應用於官方文件。
主要流通紙幣
元代主要流通紙幣,鑄錢比其它朝代都少,且多以漢文錢為主,但也用八思巴文鑄過有限的幾種錢幣。計有世祖至元年間的"至元通寶"、成宗元貞和大德年間的"元貞通寶"和"大德通寶"、武宗至大年間的"大元通寶"等幾種。這些鑄幣的錢文讀法均為"順讀",且除較厚大的"大元通寶"當十錢存世尚多外,其餘均很稀見。
具有八思巴文的至正通寶
此外,在元末順帝至正年間所鑄的面為漢字"至正通寶"的大小錢中,有的背穿上分別有"寅"、"卯"、"辰"、"巳"、"午"五種八思巴文地支紀年,有的則背穿上、下分別為八思巴文和漢文的對照紀值數字。另有資料說還有一種面為漢字"貳拾伍文",背八思巴文"權"字的鉛質權鈔樣錢,如確有此錢當實屬罕見珍品。除以上鑄幣外,在元代"寶鈔"(流通紙幣)上也出現過八思巴文字,如"至元通行寶鈔"上就印有"至元寶鈔"、"諸路通行"八個八思巴文。
八思巴文的廢棄
伴隨着蒙元帝國的消亡,八思巴文亦被逐漸廢棄,成為一種"死文字"。但我們仍能在各種八思巴文錢幣及其它元代文物上見到它。至於八思巴其人,也應得到歷史公正的評價,因為他的一生畢竟為加強西藏與中原地區的聯繫,促進漢藏文化的交流,發揮過相當重要的作用。3、八思巴文其他應用 八思巴文有音無義,類似音標,元代用來標示蒙古語、回鶻語、漢語。國家培養專門人才學習該文,使得八思巴文成為貴族語言。皇帝派遣只懂得八思巴文而不懂蒙古語的漢族官吏,到軍營傳達情報。這就類似密碼,漢族官吏不懂得蒙古語,不了解自己帶來的聖旨真正含義為何,而蒙古族將帥卻能安全準確地受到情報。
歷史意義
八思巴文最初稱為"蒙古新字",不久改稱"蒙古字"。至元六年(1269)忽必烈頒發詔書推行,官方採取了一系列行政措施,擴大其使用範圍。1368年元朝滅亡後,八思巴文遂逐漸被廢棄。國內外學術界通用兩種名稱:一是按創製者命名,稱作"八思巴文(字)";一是按字母形狀特徵命名,稱作"方體字"。
字母表主要由藏文字母組成,也有一些梵文字母,還包括幾個新造字母。字母形體多呈方形。關於字母數量,《法書考》、《書史會要》等早期文獻及其不同版本中,有41個和43個的兩種說法。前一種是指最初的字母表,即原字母表;後一種則包括續增字母。事實上,隨着實際應用的需要,字母陸續有所增補,據現存資料歸納,總數達57個。
按忽必烈的規定,八思巴文是用來"譯寫一切文字"的。現存資料也說明,它的書寫對象包括蒙、漢、藏、梵、維吾爾等多種語言。譯寫各種語言時,有兩種譯寫原則:一是按口語語音拼寫,如譯寫蒙古語和漢語;一是按所譯寫語言的書面形式轉寫,如譯寫藏語和梵語。在蒙古語文獻中出現的個別藏語詞的寫法有兩種形式,一種與藏語書面形式相同;一種與藏語書面形式不盡相同。後者可能是依據蒙古人的讀音。
八思巴文以音素為表音單位,字母分元音和輔音。元音a不專設字母,以零形式表示,即音節首的輔音和介音嫀,揃後面不寫其他元音字母時,就表示後面有元音a。
字母體式,常見的有正體和篆體兩種。行款為左起豎寫,與藏文左起橫行不同。書寫單位與藏文相同,以音節為書寫單位,而與回鶻式蒙古文不同。這種書寫單位不適合於蒙古語的特點。由於書寫單位是音節,又不使用標點符號,所以閱讀時詞的界限和句子的界限,只能靠上下文判斷。八思巴字拼寫漢語時不標聲調,因此,如果原文沒有漢字對照,或沒有上下文,就難以確定書寫單位所代表的漢字。
八思巴文作為元朝的國書,作為一種通用於多種語言的統一的書面形式,給後人留下了許多歷史資料。現存資料中,譯寫維吾爾語、藏語和梵語的資料很少,譯寫蒙古語和漢語的資料較多,其中包括元朝官方文件的原件和碑刻,以及銅印、牌符、錢鈔、圖書、題記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