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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風·衛風·木瓜(《詩經》篇目)


《國風·衛風·木瓜》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詩。全詩三章,每章四句。關於此詩主旨有很多爭論,經過漢人、宋人、清人乃至當今學者的考釋,對此詩,文學史上大致出現了「美齊桓公說」「男女相互贈答說」「朋友相互贈答說」「臣下報上說」「諷衛人以報齊說」「諷刺送禮行賄說」「表達禮尚往來思想說」等七種說法。在藝術上,全詩語句具有極高的重疊復沓程度,具有很強的音樂性,而句式的參差又造成跌宕有致的韻味,取得聲情並茂的效果,具有濃厚的民歌色彩。

基本信息

                作品名稱          國風·衛風·木瓜                 作品出處          《詩經》
                  作品別名           衛風·木瓜、木瓜                  文學體裁            四言詩
                創作年代          周代                 作 者          無名氏

作品原文

                投我以木瓜 [註 1],報之以瓊琚 [註 2]。匪報也 [註 3],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桃 [註 4],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李 [註 5],報之以瓊玖。匪報也,永以為好也![3]

詞句注釋

  1. ⑴木瓜:一種落葉灌木(或小喬木),薔薇科,果實長橢圓形,色黃而香,蒸煮或蜜漬後供食用。按:今粵桂閩台等地出產的木瓜,全稱為番木瓜,供生食,與此處的木瓜非一物。
  2. ⑵瓊琚(jū):美玉名。下文「瓊玖」「瓊瑤」意同。
  3. ⑶匪:同「非」,不是。
  4. ⑷木桃:果名,即楂子,比木瓜小。
  5. ⑸木李:果名,即榠楂,又名木梨。[1] [2]


白話譯文

                你將木瓜投贈我,我拿瓊琚作回報。不是僅為答謝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將木桃投贈我,我拿瓊瑤作回報。不是僅為答謝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將木李投贈我,我拿瓊玖作回報。不是僅為答謝你,珍重情意永相好。[1][2]

創作背景

關於《衛風·木瓜》這首先秦古詩的背景,古往今來的解析多有分歧。據張樹波《國風集說》統計,主要有七種說法。成於漢代的《毛詩序》云:「《木瓜》,美齊桓公也。衛國有狄人之敗,出處於漕,齊桓公救而封之,遺之車馬器物焉。衛人思之,欲厚報之,而作是詩也。」這一說法在宋代有嚴粲(《詩緝》)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詩古微》)等人支持。與毛說大致同時的三家詩,據陳喬樅《魯詩遺說考》考證,魯詩「以此篇為臣下思報禮而作」,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意見與之相同。從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贈答說」開始流行,《詩集傳》云:「言人有贈我以微物,我當報之以重寶,而猶未足以為報也,但欲其長以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贈答之詞,如《靜女》之類。」這體現了宋代《詩》學廢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這一說法受到清代《詩》學獨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際恆的批駁,《詩經通論》云:「以(之)為朋友相贈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現代學者一般從朱熹之說,而且更明確指出此詩是愛情詩,作者當是一位青年男子。[1][2]

作品賞析

《大雅·抑》有「投我以桃,報之以李」之句,後世「投桃報李」便成了成語,比喻相互贈答,禮尚往來。比較起來,《衛風·木瓜》這一篇雖然也有從「投之以木瓜(桃、李),報之以瓊琚(瑤、玖)」生髮出的成語「投木報瓊」(如託名宋尤袤《全唐詩話》就有「投木報瓊,義將安在」的記載),但「投木報瓊」的使用頻率卻根本沒法與「投桃報李」相提並論。可是論傳誦程度還是《衛風·木瓜》更高,它是現今傳誦最廣的《詩經》名篇之一。

因為關於此詩主旨說法多有不同,而「木瓜」作為文學意象也就被賦予了多種不同的象徵意義。其中「臣子思報忠於君主」「愛人定情堅於金玉」「友人饋贈禮輕情重」三種意象逐漸成為「木瓜」意象的主流內涵。

《衛風·木瓜》一詩,從章句結構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沒有《詩經》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這不是沒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變成「投我木瓜(桃、李),報以瓊琚(瑤、玖);匪以為報,永以為好」,一樣可以),而是作者有意無意地用這種句式造成一種跌宕有致的韻味,在歌唱時易於取得聲情並茂的效果。其次,語句具有極高的重疊復沓程度。不要說每章的後兩句一模一樣,就是前兩句也僅一字之差,並且「瓊琚」「瓊瑤」「瓊玖」語雖略異義實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據李時珍《本草綱目》考證也是同一屬的植物.其間的差異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間的差異那樣並不大。這樣,三章基本重複,而如此高的重複程度在整部《詩經》中也並不很多,格式看起來就像唐代據王維詩譜寫的《陽關三疊》樂歌似的,——自然這是《詩經》的音樂與文學雙重性決定的。

「你贈給我果子,我回贈你美玉」,與「投桃報李」不同,回報的東西價值要比受贈的東西大得多,這體現了一種人類的高尚情感(包括愛情,也包括友情)。這種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贈的東西及其價值的高低在此實際上也只具有象徵性的意義,表現的是對他人對自己的情意的珍視,所以說「匪報也」。「投我以木瓜(桃、李),報之以瓊琚(瑤、玖)」,其深層語義當是:雖汝投我之物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實貴逾瓊琚(瑤、玖);我以瓊琚(瑤、玖)相報,亦難盡我心中對汝之感激。這裡不宜將木瓜、瓊瑤之類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實。實際上,作者胸襟之高朗開闊,已無衡量厚薄輕重之心橫亘其間,他想要表達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從這一點上說,後來漢代張衡《四愁詩》「美人贈我金錯刀,何以報之英瓊瑤」,儘管說的是「投金報玉」。其意義實也與「投木報瓊」無異。[2]

熱點話題

名家點評

  • 漢代賈誼《新書·禮篇》:「故禮者所以恤下也。……詩曰『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上少投之則下以軀償矣。弗敢謂報願長以為好。古之蓄其下者其報施如此。」
  • 漢代鄭玄《毛詩箋》:「匪,非也。我非敢以瓊琚為報木瓜之惠,欲令齊長以為玩好,結己國之恩也。」
  • 清代牛運震《詩志》:「惠有大於木瓜者,卻以木瓜為言,是降一格襯托法;瓊瑤足以報矣,卻說匪報,是進一層翻剝法。」 [1][2] [4]

參考資料

  1. 1.0 1.1 1.2 1.3 王秀梅 譯註.詩經(上):國風.北京:中華書局,2015:131-132
  2. 2.0 2.1 2.2 2.3 2.4 姜亮夫 等.先秦詩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129-131
  3. 朱 熹.詩經集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28-29
  4. 魏紅梅.《詩經·木瓜》之「木瓜」意象流變探微[J].名作欣賞,2011,05.


視頻欣賞

  • 陳琴《詩經 .衛風.木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