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地震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固原市地震局,成立於1970年3月12日,當時機構名稱為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專區地震工作辦公室,1971年1月更名為固原地區防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1980年6月更名為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地區防震抗震指揮部辦公室,同年11月更名為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地區地震辦公室,1985年3月更名為固原行署地震辦公室,1996年8月更名為固原地區地震局,2002年更名為固原市地震局。固原市地震局為固原市人民政府直屬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的貫徹執行,開展防震減災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
(二)承擔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編制固原市防震減災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固原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督管理,審定市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確認手續;負責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房屋建築抗震設防要求;
(四)承擔全市防震減災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五)承擔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的管理,負責制定震情跟蹤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地震趨勢預報意見;建立防震減災群測群防工作體系,指導和管理群測群防工作;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觀測環境;
(六)承擔《固原市地震應急預案》的擬定,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做好地震應急演練工作;
(七)承擔全市地震應急指揮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
(八)承擔全市震情和災情速報、地震現場考察工作。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承擔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做好震害預測、災害損失調查評估工作,參與制定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
(九)承擔地震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開展地震科學技術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
視頻
固原市地震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市地震局關於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固原市政府網,2018-02-26
- ↑ 固原市地震局基本信息(2020年修訂),固原市人民政府網,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