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區應急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固原市原州區應急管理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2018〕101號)和中共固原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固原市原州區機構改革方案》(固黨辦〔2019〕9號),制定本規定。
固原市原州區應急管理局是固原市原州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1]。
固原市原州區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自治區、固原市、原州區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定原州區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原州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政府規章草案。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原州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協調推進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配合做好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原州區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和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原州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原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鄉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2]、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自治區、固原市、原州區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原州區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參與煤礦事故的查處。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擬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原州區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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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57.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如何劃分? ,知乎,2018-06-13
- ↑ 火災預防措施及自救小常識 ,中國國家應急廣播,2018-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