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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布斯堡尼德蘭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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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布斯堡尼德蘭荷蘭語:Habsburgse Nederlanden)是哈布斯堡家族控制下的神聖羅馬帝國低地國家[1] 組成的一個采邑制共主邦聯,之後成為西班牙帝國下的西屬尼德蘭。哈布斯堡王朝是歐洲統治領域最廣的王室,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是他的分支,尼德蘭地區在16世紀初是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領地。

1482年隨着瓦盧瓦王朝勃艮第公爵勇士查理去世,勃艮第統治尼德蘭時代也隨之結束。1556年政權交替給予哈布斯堡家族,成立十七省聯盟,隸屬於西班牙帝國。1581年通過荷蘭獨立宣言,七省表示脫離西班牙的統治,餘下的尼德蘭南部組成奧屬尼德蘭,這部分最終1795年被法蘭西第一共和國吞併。尼德蘭地區並不是完全代指今天的荷蘭,它還包括現今的比利時、盧森堡以及法國東北部地區。

地理位置

哈布斯堡尼德蘭大抵上是指1482年至1581年覆蓋低地國家的整個地緣政治實體(即現今的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和法國北加來海峽省)。在菲利普三世 (勃艮第)的統治下,尼德蘭開始快速擴張。佛蘭德伯國阿圖瓦伯國梅赫倫領地那慕爾伯國荷蘭伯國澤蘭伯國埃諾伯國布拉班特公國林堡公國盧森堡公國在這位瓦盧瓦 - 勃艮第君主統治下形成共主邦聯,表現成為國會形式。勃艮第的財產中心在布拉班特省布魯塞爾,勃艮第公爵在那裡處理國事。瓦盧瓦勃艮第王朝的末代勃艮第公爵勇士查理收服了海爾德蘭伯國和聚特芬伯國,希望和哈布斯堡王朝的德意志國王腓特烈三世的子女通婚,並因此得到哈布斯堡的王位頭銜。可惜捲入了勃艮第戰爭並在南錫戰役中喪生。

歷史發展

在1482年勃艮第的瑪麗過世之後,她的財產包括勃艮第統治下的尼德蘭交接給她的兒子費利佩一世 (卡斯蒂利亞),他的父親馬克西米利安一世 (神聖羅馬帝國)1493年當上神聖羅馬皇帝,費利佩一世作為其直系後裔,因此開啟了哈布斯堡家族統治尼德蘭的時代。儘管有弗拉芒起義以及第二次烏特勒支內戰,但在世紀之交這兩個領域已經被西班牙統治者安撫。費利佩一世的兒子查理五世 (神聖羅馬帝國)出生在根特,六歲起繼承王位,他的祖父馬克西米利安一世於是將這一片區域加入勃艮第圈,此後在遙遠的帝國西部,給予這片領域一定的自治權。當查理五世1515年達到足夠的年齡後,開始成為哈布斯堡尼德蘭的真正統治者。他收服了上艾瑟爾和烏特勒支主教區,從下薩克森公爵喬治那裡購買了弗里斯蘭,並再次得到格羅寧根和海爾德蘭。他的十七省同盟確定於1548年的勃艮第協議,在神聖羅馬帝國的奧格斯堡的帝國會議中確認了尼德蘭一定的自治權,在接下來的1549年實用法令中,將十七省從帝國和法國的版圖中正式分割出來。

通過1522年與他的弟弟斐迪南一世 (神聖羅馬帝國)繼承條約,查理五世成立了奧地利大公國和哈布斯堡王朝的西班牙分支。1556年退位後十七省落到了西班牙王室手中。由於查爾斯的兒子西班牙繼任國王費利佩二世 (西班牙)專制制度和天主教的迫害引發了荷蘭起義和八十年戰爭。西班牙在尼德蘭北部省份的統治越來越脆弱。 終於在1579年北方各省設立烏得勒支同盟,1581年他們通過荷蘭獨立宣言法案,宣布自己為獨立的七個聯合省,即七省共和國。

1581年分裂之後,尼德蘭南方各省保持在哈布斯堡王朝統治下直到法國爆發大革命戰爭。之後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絕嗣又引發了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1715年南方各省開始了被稱為奧屬尼德蘭的時代。

統治者

哈布斯堡尼德蘭統治者列表 (荷蘭省督州長):

  • 1506–1507 William de Croÿ, Duke of Aarschot|Marquis d'Aerschot
  • 1507–1530 Margaret of Austria, Duchess of Savoy
  • 1531–1555 Mary of Hungary (governor of the Netherlands)|Mary of Hungary
  • 1555–1559 Emmanuel Philibert, Duke of Savoy
  • 1559–1567 Margaret of Parma
  • 1567–1573 費爾南多·阿爾瓦雷斯·德·托萊多,第三代阿爾瓦公爵
  • 1573–1576 Luis de Requesens y Zúñiga
  • 1576–1578 奧地利的唐胡安
  • 1578–1581 Alexander Farnese, Duke of Parma

1578年荷蘭反叛份子任命馬蒂亞斯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為統治者,但他在1581年荷蘭放棄法案之前辭職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