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民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呂梁市民政局,位於呂梁市,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呂梁市委、呂梁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呂梁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呂發[2009]32號),設立呂梁市民政局(以下簡稱市民政局),正處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提出福利彩票發行額度職責。
(三)將本級社會福利資金資助項目評審工作交給有關社會中介機構。
(四)增加農村村務公開指導協調職責,將農村村務公開相關職責從農經部門劃入。
(五)增加指導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表彰的職責。
(六)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監督實施民政事業地方性規章、辦法和規範性文件;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等。
(二)承擔依法對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為民間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指導和監督基層對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優待撫恤工作,落實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負責評殘、追烈和烈士褒揚審核、申報工作;指導全市優撫事業單位標準化建設工作。
(四)組織和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地方支持部隊建設和部隊參加地方建設的工作。
(五)負責全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導軍休服務管理機構的建設管理、服務保障工作;指導全市退役士兵的培訓和就業工作。
(六)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負責管理、分配中央、省、市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負責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和社會捐助工作;承擔市減災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牽頭擬定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指導全市建立和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指導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着人員救助工作。
(八)負責全市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承辦縣級、鄉級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上報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地名標誌和門牌的設置與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下(包括縣級)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
(十)負責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十一)負責擬定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落實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負責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導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組織指導慈善事業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落實婚姻、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辦涉港澳台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視頻
呂梁市民政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關於印發呂梁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施方案的通知 ,呂梁市人民政府,2018-01-17
- ↑ 離石區民政局主要職責 ,呂梁市離石區人民政府,2019-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