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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州廳是位於台中市西區的國定古蹟[1],始建於台灣日治時期1913年(分為五期,1934年全區廳舍完工),先後成為日本殖民時期台中州與民國時期省轄台中市的政府所在地。2006年11月17日被登錄為台中市市定古蹟保護,2019年4月25日文化部公告再將其升格為國定古蹟。由於該建築最初是日治時期的台中州廳(「州廳」等同於中文語法的「州政府」)使用,因而沿用成為對其之稱呼。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清廷在台中州廳現址興建「元誠考堂」,乃台灣省城建築群之一;進入日治時期後,因台灣總督府在台中實施「市區改正」,成為台中州廳、台中知事官邸以及大屯郡役所等官署建地而在1912年陸續拆除(今僅存元考堂西側的儒考棚)。台中州廳廳舍由森山松之助設計,第一期為主棟的中央與南北兩翼(1913年2月—1914年7月)、第二期為完成主棟北翼及後方附屬廳舍(1914年—1915年7月)、第三期為完成主棟南翼及其附屬廳舍(1917年—1918年)、第四期為拆遷考棚建南側附屬廳舍與州署次級機構(1923年—1924年)、第五期為擴建與增建部分廳舍(1933年—1934年),經歷五次擴建(今民權路、市府路、市府路41巷-民生路38巷、民生路、民生路56巷-三民路一段192巷與三民路所圍成的區域,含台中知事官邸),於1938年完成現行規模。整體設計為仿法國馬薩風格,入口則設有「車寄」,這也是日治時期官署建築的重要特徵。

1945年中華民國接管台灣後,此建築成為台中市政府(省轄市)所在地,戰後初期台中縣政府也曾短暫在此合署辦公。

2010年5月,胡志強市府開始規劃台中州廳都市更新案。同年12月25日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2]後的台中市政府改以七期重劃區的台灣大道市政大樓為主要辦公廳舍,僅留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和環境保護局在此辦公。2014年5月,州廳更新案以打造成古蹟旅館的方向展開招商。

2016年7月,繼任市長林佳龍取消前市府規劃,改與文化部合作將台中州廳規劃為城市博物館。2017年4月,台中市政府提出台中州廳、大屯郡役所、台中州廳附屬建築群及舊市議會與周遭空間展開修繕與景觀改造「台中文化城中城歷史空間再造」計劃5.8億元(市府自編4.7億元,其中包括台中州廰及舊市議會所構成的區域)。2018年10月,與文化部簽署台中州廳園區合作意向書,未來台中州廰修復後,連同舊市議會與周邊區域由國立台灣美術館接管成立「國立台灣美術館台中州廳園區」。2019年7月都發局配合古蹟修復將調整至非古蹟的廳舍辦公,9月開啟修復工程,預計2022年完工。

2020年2月,繼任市長盧秀燕取消原市府與文化部的規劃,州廳將繼續由三局處作為辦公處。而原本計劃都發局與環保局在2020年3月前搬遷至鄰近市政府大樓的台中市警察局文心路廳舍(市警局遷至潭子新大樓)延至同年7月才完成搬遷。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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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