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廈門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廈門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辦〔2010〕87號)和《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廈門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廈委〔2010〕40號)文件精神,設立廈門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加掛「廈門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副廳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研究我市外事工作重大事項,根據中央和省、市統一部署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我市外事工作。
(二)擬訂全市外事工作有關制度、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團開展涉外工作。負責指導各區和各部門、各單位外事工作。
(四)負責組織接待來訪國賓、黨賓、其他重要外賓和來本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各國外交人員。協助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的重要外事活動。
(五)根據外交部和市政府授權,歸口管理和指導全市因公出國工作。審核、審批因公出國任務。簽發與管理因公出國證件[1]。管理簽證申辦(代辦)工作。負責我市外國人來華邀請工作。按照授權為外國人辦理簽證延期及居留手續。負責國際會議的報批工作。APEC商務旅行卡的申辦與管理。
(六)負責我市國際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交流交往與開拓工作。指導全市各區及有關部門的對外結好工作。
(七)負責外國駐廈領事機構的管理事宜及有關領事業務。負責外國駐華使館在廈事務的交涉和處理。統籌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指導開展廈門領事館區管理工作。
(八)負責或協助處理重大涉外事項和涉外案件。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和處理有關口岸涉外事宜。統籌協調、督促、指導處理外國公民和法人在廈發生的各類刑事、民事、海事等重大案件。統籌協調、指導處理我市在境外公民和機構安全保護的相關事務。負責處理領事保護的相關事務。協助開展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廈相關事務,參與在廈外國人管理工作。
(九)開展外事系統對外宣傳工作。管理來廈外國記者採訪工作。
(十)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人秘處。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財務管理[2]等工作。
(二)綜合處(國際經濟處)。牽頭研究起草和修訂外事工作地方性政策法規。統籌開展外事政策和外事工作的調查研究;研究擬訂全市外事工作的發展規劃。承擔重要文件等綜合性材料的起草。負責外事宣傳工作,協同審核本市重要涉外新聞報道。負責外事新聞發布工作。配合和協助市外宣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群眾性外事教育工作。負責本辦宣傳刊物的編輯出版及網站、新媒體等信息發布平台的維護工作。負責統籌本部門涉外經濟工作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出入境管理處。歸口管理和指導全市因公出國工作。審核、審批全市因公出國事項。簽發與管理因公出國人員護照。簽發與管理因公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管理因公出國人員簽證申辦(代辦)工作。監督檢查因公出訪任務執行情況。負責我市邀請外國政府副部級(含)以上人員來訪的報批工作。審發我市邀請外國人來華的《邀請核實單》或《邀請函》。為在我市執行公務活動的持外交、公務護照外國人辦理簽證延期及居留手續。負責在我市舉辦的國際會議的報批工作。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
(四)亞洲處(友協辦公室)。負責接待來我市訪問的亞洲國家和地區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開展我市與亞洲國家和地區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的建立和發展工作。統籌指導、協調全市與亞洲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合作等外事工作。負責協調市領導有關亞洲國家和地區涉外活動的禮賓和翻譯工作。歸口聯繫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承擔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等。
(五)歐非處。負責接待來我市訪問的歐洲、非洲國家和地區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開展我市與歐洲、非洲國家和地區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的建立和發展工作。統籌指導、協調全市與歐洲、非洲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合作等外事工作。負責協調市領導有關歐洲、非洲國家和地區涉外活動的禮賓和翻譯工作。
(六)美大處。負責接待來我市訪問的美洲、大洋洲國家和地區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開展我市與美洲、大洋洲國家和地區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的建立和發展工作。統籌指導、協調全市與美洲、大洋洲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合作等外事工作。負責協調市領導有關美洲、大洋洲國家和地區涉外活動的禮賓和翻譯工作。
(七)領事處。負責外國駐廈領事機構的管理和服務;負責與外國駐華使領館的交往事宜。統籌協調和管理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駐華使領館的交往活動。負責辦理外國政府來廈設立領事機構或辦事機構的有關事宜。指導開展廈門領事館區的管理工作等。參與在廈外國人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有關涉外安全事務。協調處理外國公民及法人在廈發生的重大案件。負責協調處置境外涉我市的突發事件和本市公民、法人在境外的領事保護相關事務。
(八)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參考文獻
- ↑ 出國(出境)證件種類與辦證須知 ,搜狐,2017-10-27
- ↑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財務管理和會計的區別是什麼,你都知道了嗎?,搜狐,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