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沈從文)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作品原文
鳳凰
這是從一個作品裡摘錄出關於鳳凰的輪廓。
一個好事的人,若從百年前某種較舊一點的地圖上尋找,一定可在黔北、川東、湘西一處極偏僻的角隅上,發現了一個名為「鎮筸」的小點。那裡同別的小點一樣,事實上應有一個小小城市,在那城市中,安頓了數千戶人口的。不過一切城市的存在,大部分皆在交通、物產、經濟的情形下面,成為那個城市榮枯的因緣。這一個地方,卻以另外一種意義無所依附而獨立存在。試將那個用粗糙而堅實巨大石頭砌成的圓城作為中心,向四方展開,圍繞了這邊疆僻地的孤城,約有五百餘苗寨,各有千總守備鎮守其間。有數十屯倉,每年屯數萬石糧食為公家所有。五百左右的碉堡,二百左右的營汛。碉堡各用大石堆成。位置在山頂頭,隨了山嶺脈絡蜿蜒各處;營汛各位置在驛路上,布置得極有秩序。這些東西是在一百八十年前,按照一種精密的計劃,各保持到相當距離,在周圍附近三縣數百里內,平均分配下來,解決了退守一隅常作暴動的邊地苗族叛變的。兩世紀來滿清的暴政,以及因這暴政而引起的反抗,血染赤了每一條官道同每一個碉堡。到如今,一切不同了。碉堡多數業已殘毀了,營汛多數成為民房了,人民已大半同化了。落日黃昏時節,站到那個巍然獨在萬山環繞的孤城高處,眺望那些遠近殘毀碉堡,還可依稀想見當時角鼓火炬傳警告急的光景。這地方到今日此時,因為另一軍事重心,一切均以一種迅速的情形在改變,在進步,同時這種進步,也就正消滅到過去一切。
地方統治者分數種,最上為天神,其次為官,又其次才為村長同執行巫術的神的侍奉者。人人潔身信神,守法怕官。城中居民每家俱有兵役,可按月各到營上領到一點銀子,一份米糧,且可從官家領取二百年前被政府所沒收的公田播種。
這地方本名鎮筸城,後改鳳凰廳,入民國後,才升級改名鳳凰縣。滿清時辰沅永靖兵備道,鎮筸鎮總兵均駐節此地。辛亥革命後,湘西鎮守使,辰沅道仍在此辦公。除屯谷外,國家每月約用銀六萬到八萬兩經營此小小山城。地方居民不過五六千,駐防各處的正規兵士卻有七千。由於環境不同,直到現在其地綠營兵役制度尚保存不廢,為中國綠營軍制唯一殘留之物。(引自《鳳子》)
苗人放蠱的傳說,由這個地方出發。辰州符的實驗者,以這個地方為集中地。三楚子弟的遊俠氣概,這個地方因屯丁子弟兵制度,所以保留得特別多。在宗教儀式上,這個地方有很多特別處,宗教情緒(好鬼信巫的情緒)因社會環境特殊,熱烈專誠到不可想象。小小縣城裡外大型建築,不是廟宇就是祠堂,江西人經營的綢布業,會館建築特別壯麗華美。湘西之所以成為問題,這個地方人應當負較多責任。湘西的將來,不拘好或壞,這個地方人的關係都特別大。湘西的神秘,只有這一個區域不易了解,值得了解。
它的地域已深入苗區,文化比沅水流域任何一縣都差得多,然而民國以來湖南的政治家熊希齡先生,卻出生在那個小小縣城裡。地方可說充滿了迷信,然而那點迷信,卻被歷史很巧妙的糅合在軍人的情感里,因此反而增加了軍人的勇敢性與團結性。去年在嘉善守興登堡國防線抗敵時,作戰之沉着,犧牲之壯烈,就見出迷信實無礙於它的軍人職務。縣城一個完全小學也辦不好,可是許多青年卻在部隊中當過一陣兵後,輾轉努力,得入正式大學,或陸軍大學,成績都很好。一些由行伍出身的軍人,常識且異常豐富;個人的浪漫情緒與歷史的宗教情緒結合為一,便成遊俠者精神,領導得人,就可成為衛國守土的模範軍人。這種遊俠精神若用不得其當,自然也可以見出種種短處。或一與領導者離開,即不免在許多事上精力浪費。甚焉者即糜爛地方,尚不自知。總之,這個地方的人格與道德,應當歸入另一型範。由於歷史環境不同,它的發展也就不同。
鳳凰軍校階級不獨支配了鳳凰,且支配了湘西沅水流域二十縣。它的弱點與二十年來中國一般軍人弱點相似,即知道管理群眾,不大知道教育群眾。知道管理群眾,因此在統治下社會秩序尚無問題。不大知道教育群眾,因此一切進步的理想都難實現。地方邊僻,且易受人控制,如數年前領導者陳渠珍被何健壓迫離職,外來貪污與本地土劣即打成一片,地方受剝削宰割,毫無辦法。民性既剛直,團結性又強,領導者如能將這種優點成為一個教育原則,使湘西群眾人人各有一種自尊和自信心,認為湘西人可以把湘西弄好,這工作人人有份,是每人責任也是每人權利,能夠這樣,湘西之明日,就大不相同了。
典籍上關於雲貴放蠱的記載,放蠱必與仇怨有關,仇怨又與男女事有關。換言之,就是新歡舊愛得失之際,蠱可以應用作爭奪工具或報復工具。中蠱者非狂即死,惟系鈴人可以解鈴。這倒是蠱字古典的說明,與本意相去不遠。看看貴州小鄉鎮上任何小攤子上都可以公開的買紅砒,就可知道蠱並無如何神秘可言了。但蠱在湘西卻有另外一種意義,與巫,與此外少女的落洞致死,三者同源而異流,都源於人神錯綜,一種情緒被壓抑後變態的發展。因年齡、社會地位和其他分別,窮而年老的,易成為蠱婆,三十歲左右的,易成為巫,十六歲二十二三歲,美麗愛好性情內向而婚姻不遂的,易落洞致死。三者都以神為對象,產生一種變質女性神經病。年老而窮,怨憤鬱結,取報復形式方能排泄感情,故蠱婆所作所為,即近於報復。三十歲左右,對神力極端敬信,民間傳說如「七仙姐下凡」之類故事又多,結合宗教情緒與浪漫情緒而為一,因此總覺得神對她特別關心,發狂,囈語,天上地下,無往不至,必需作巫,執行人神傳遞願望與意見工作,經眾人承認其為神之子後,中和其情緒,狂病方不再發。年青貌美的女子,一面為戲文才子佳人故事所啟發,一面由於美貌而有才情,婚姻不諧,當地武人出身中產者規矩又嚴,由壓抑轉而成為人神錯綜,以為被神所愛,因此死去。
善蠱的通稱「草蠱婆」,蠱人稱「放蠱」。放蠱的方法是用蟲類放果物中,毒蟲不外螞蟻、蜈蚣、長蛇,就本地所有且常見的。中蠱的多小孩子,現象和通常害疳疾腹中生蛔蟲差不多,腹脹人瘦,或夢見蟲蛇,終於死去。病中若家人疑心是同街某婦人放的,就往去見見她,只作為隨便閒話方式,客客氣氣的說:「伯娘,我孩子害了點小病,總治不好,你知道什么小丹方,告我一個吧。小孩子怪可憐!」那婦人知道人疑心到她了,必說:「那不要緊,吃點豬肝(或別的)就好了。」回家照方子一吃,果然就好了。病好的原因是「收蠱」。蠱婆的家中必異常乾淨,個人眼睛發紅。蠱婆放蠱出於被蠱所逼迫,到相當時日必來一次。通常放一小孩子可以經過一年,放一樹木(本地凡樹木起癟有蟻穴因而枯死的,多認為被放蠱死去)只抵兩月,放自己孩子卻可抵三年。蠱婆所住的街上,街鄰照例對她都敬而遠之的客氣,她也就從不會對本街孩子過不去。(甚至於不會對全城孩子過不去。)但某一時若迫不得已使同街孩子或城中孩子因受蠱致死,好事者激起公憤,必把這個婦人捉去,放在大六月天酷日下曬太陽,名為「曬草蠱」。或用別的更殘忍方法懲治。這事官方從不過問。即或這婦人在私刑中死去,也不過問。受處分的婦人,有些極口呼冤,有些又似乎以為罪有應得,默然無語。然情緒相同,即這種婦人必相信自己真有致人於死的魔力。還有些居然招供出有多少魔力,施行過多少次,某時在某處蠱死誰,某地方某大樹枯樹自焚也是她做的。在招供中且儼然得到一種滿足的快樂。這樣一來,照習慣必在毒日下曬三天,有些婦人被曬過後,病就好了,以為蠱被太陽曬過就離開了,成為一個常態的婦人。有些因此就死掉了,死後眾人還以為替地方除了一害。其實呢,這種婦人與其說是罪人,不如說是瘋婆子。她根本上就並無如此特別能力蠱人致命。這種婦人是一個悲劇的主角,因為她有點隱性的瘋狂,致瘋的原因又是窮苦而寂寞。
行巫者其所以行巫,加以分析,也有相似情形。中國其他地方巫術的執行者,同僧道相差不多,已成為一種遊民懶婦謀生的職業。視個人的詐偽聰明程度,見出職業成功的多少。他的作為重在引人迷信,自己卻清清楚楚。這種行巫,已完全失去了他本來性質,不會當真發瘋發狂了。但鳳凰情形不同。行巫術多非自願的職業,近於「迫不得已」的差使。大多數本人平時為人必極老實忠厚,沉默寡言。常忽然發病,臥床不起,如有神附體,語音神氣完全變過。或胡唱胡鬧,天上地下,無所不談。且哭笑無常,毆打自己。長日不吃,不喝,不睡覺。過三兩天後,仿佛生命中有種東西,把它穩住了,因極度疲乏,要休息了,長長的睡上一天,人就清醒了。醒後對病中事竟毫無所知,別的人談起她病中情形時,反覺十分羞愧。
可是這種狂病是有周期性的(也許還同經期有關係),約兩三個月一次。每次總弄得本人十分疲乏,欲罷不能。按照習慣,只有一個方法可以治療,就是行巫。行巫不必學習,無從傳授,只設一神壇,放一平斗,斗內裝滿穀子,插上一把剪刀。有的什麼也不用,就可正式營業。執行巫術的方式,是在神前設一座位,行巫者坐定,用青絲綢巾覆蓋臉上。重在關亡,托亡魂說話,用半哼半唱方式,談別人家事長短,兒女疾病,遠行人情形。談到傷心處,談者涕泗橫溢,聽者自然更噓泣不止。執行巫術後,已成為眾人承認的神之子,女人的潛意識,因中和作用,得到解除,因此就不會再發狂病。初初執行巫術時,且照例很靈,至少有些想不到的古怪情形,說來十分巧合。因為有事前狂態作宣傳,本城人知道的多,行巫近於不得已,光顧的老婦人必甚多,生意甚好。行巫雖可發財,本人通常倒不以所得多少關心,受神指定為代理人,不作巫即受懲罰,設壇近於不得已。行巫既久,自然就漸漸變成職業,使術時多做作處。世人的好奇心,這時又轉移到新設壇的別一婦人方面去。這巫婆若為人老實,便因此撤了壇,依然恢復她原有的職業,或做奶媽,或作小生意,或帶孩子。為人世故,就成為三姑六婆之一,利用身分,串當地有身份人家的門子,陪老太太念經,或如《紅樓夢》中與趙姨娘合作同謀馬道婆之流婦女,行使點小法術,埋在地下,放在枕邊,使「仇人」吃虧。或更作媒作中,弄一點酬勞腳步錢。小孩子多病,命大,就拜寄她作乾兒子。小孩子夜驚,就為「收黑」,用個雞蛋,咒過一番後,黃昏時拿到街上去,一路喊小孩名字,「八寶回來了嗎?」另一個就答,「八寶回來了,」一直喊到家,到家後抱着孩子手蘸唾沫抹抹孩子頭部,事情就算辦好了。行巫的本地人稱為「仙娘」。她的職務是「人鬼之間的媒介」,她的群眾是婦人和孩子。她的工作真正意義是她得到社會承認是神的代理人後,狂病即不再發。當地婦女實為生活所困苦,感情無所歸宿,將希望與夢想寄在她的法術上,靠她得到安慰。這種人自然間或也會點小丹方,可以治小兒夜驚,膈食。用通常眼光看來,殊不可解,用現代心理學來分析,它的產生同它在社會上的意義,都有它必然的原因。一知半解的讀書人,想破除迷信,要打倒它,否認這種「先知」,正說明另一種人的「無知」。
至於落洞,實在是一種人神錯綜的悲劇,比上述兩種婦女病更多悲劇性。地方習慣是女子在性行為方面的極端壓制,成為最高的道德。這種道德觀念的形成,由於軍人成為地方整個的統治者。軍人因職務關係,必時常離開家庭外出,在外面取得對於婦女的經驗,必使這種道德觀增強,方能維持他的性的獨占情緒與事實。因此本地認為最丑的事無過於女子不貞,男子聽婦女有外遇。婦女若無家庭任何拘束,自願解放,毫無關係的旁人亦可把女子捉來光身遊街,表示與眾共棄。下面的故事是另外一個最好的例。
旅長劉俊卿,夫人是一個女子學校畢業生,平時感情極好。有同學某女士,因同學時要好,在通信中不免常有些女孩子的感情的話。信被這位軍官見到後,便引起疑心。後因信中有句話語近於男子說的:「嫁了人你就把我忘了,」這位軍官疑心轉增。獨自駐防某地,有一天,忽然要馬弁去接太太,並告馬弁:「你把太太接來,到離這裡十里,一槍給我把她打死,我要死的不要活的。我要看看她還有一點熱氣,不同她說話。你事辦得好,一切有我;事辦不好,不必回來見我。」馬弁當然一切照辦。當真把旅長太太接來防地,到要下手時,太太一看情形不對,問馬弁是什麼意思。馬弁就告她這是旅長的意思。太太說:「我不能這樣冤枉死去,你讓我見他去說個明白!」馬弁說「旅長命令要這麼辦,不然我就得死。」末了兩人都哭了。太太讓馬弁把槍口按在心子上一槍打死了,(打心子好讓血往腔子裡流!)轎夫快快的把這位太太抬到旅部去見旅長,旅長看看後,摸摸臉和手,看看氣已絕了,不由自主淌了兩滴英雄淚,要馬弁看一副五百塊錢的棺木,把死者裝殮埋了。人一埋,事情也就完結了。
這悲劇多數人就只覺得死者可憫,因誤會得到這樣結果,可不覺得軍官行為成為問題。倘若女的當真過去一時還有一個情人,那這種處置,在當地人看來,簡直是英雄行為了。
女子在性行為所受的壓制既如此嚴酷,一個結過婚的婦人,因家事兒女勤勞,終日織布,績麻,作醃菜,家境好的還玩骨牌,尚可轉移她的情緒,不至於成為精神病。一個未出嫁的女子,尤其是一個愛美好潔,知書識字,富於情感的聰明女子,或因早熟,或因晚婚,這方面情緒上所受的壓抑自然更大,容易轉成病態。地方既在邊區苗鄉,苗族半原人的神怪觀影響到一切人,形成一種絕大力量。大樹、洞穴、岩石,無處無神。狐、虎、蛇、龜,無物不怪。神或怪在傳說中美醜善惡不一,無不賦以人性。因人與人相互愛悅的傳說,和當前道德觀念極端衝突,便產生人和神怪愛悅,女性在性方面的壓抑情緒,方藉此得到一條出路。落洞即人神錯綜之一種形式。背面所隱藏的悲慘,正與表面所見出的美麗成分相等。
凡屬落洞的女子,必眼睛光亮,性情純和,聰明而美麗。必未婚,必愛好,善修飾,平時貞靜自處,情感熱烈不外露,轉多幻想。間或出門,即自以為某一時無意中從某處洞穴旁經過,為洞神一瞥見到,歡喜了她。因此更加愛獨處,愛靜坐,愛清潔,有時且會自言自語,常以為那個洞神已駕雲乘虹前來看她。這個抽象的神或為傳說中的像貌,或為記憶中廟宇里的偶像樣子,或為常見的又為女子所畏懼的蛇虎形狀。總之這個抽象對手到女人心中時,雖引起女子一點羞怯和恐懼,卻必然也感到熱烈而興奮。事實上也就是一種變形的自瀆。等待到家中人注意這件事情深為憂慮時,或正是病人在變態情緒中戀愛最滿足時。
通常男巫的職務重在和天地,悅人神,對落洞事即付之於職權以外,不能過問。辰州符重在治大傷,對這件事也無可如何。女巫雖可請本家亡靈對於這件事表示意見,或陰魂入洞探詢消息,然而結未總似乎凡屬愛情,即無罪過。洞神所欲,一切人力都近於白費。雖天王佛菩薩權力廣大,人鬼同尊,亦無從為力。(迷信與實際社會互相映照,可謂相反相成。)事到末了,即是聽其慢慢死去。死的遲早,都認為一切由洞神作主。事實上有一半近於女子自己作主。死時女子必覺得洞神已派人前來迎接她,或覺得洞神親自換了新衣騎了白馬來接她,耳中有簫鼓競奏,眼睛發光,臉色發紅,間或在肉體上放散一種奇異香味含笑死去。死時且顯得神氣清明,美艷照人。真如詩人所說:「她在戀愛之中,含笑死去。」家中人多淚眼瑩然相向,無可奈何。只以為女兒被神所眷愛致死。料不到女兒因在人間無可愛悅,卻愛上了神,在人神戀與自我戀情形中消耗其如花生命,終於衰弱死去。
女子落洞致死的年齡,遲早不等,大致在十六到二十四五左右。病的久暫也不一,大致由兩年到五年,落洞女子最正當的治療是結婚,一種正常美滿的婚姻,必然可以把女子從這種可憐的生活中救出。可是照習慣這種為神眷顧的女子,是無人願意接回家中作媳婦的。家中人更想不到結婚是一種最好的法術和藥物。因此末了終是一死。
湘西女性在三種階段的年齡中,產生蠱婆女巫和落洞女子。三種女性的歇思底里亞,就形成湘西的神秘之一部分。這神秘背後隱藏了動人的悲劇,同時也隱藏了動人的詩。至如辰州符,在傷科方面用催眠術和當地效力強不知名草藥相輔為治,男巫用廣大的戲劇場面,在一年將盡的十冬臘月,殺豬宰羊,擊鼓鳴鑼,來作人神和樂的工作,集收人民的宗教情緒和浪漫情緒,比較起來,就見得事很平常,不足為異了。
浪漫情緒和宗教情緒兩者混而為一,在女子方面,它的排泄方式,有如上所述說的種種。在男子方面,則自然而然成為遊俠者精神。這從遊俠者的道德觀所表現的宗教性和戲劇性也可看出。婦女道德的形成,與遊俠者的道德觀大有關係。遊俠者對同性同道稱哥喚弟,彼此不分。故對於同道眷屬亦視為家中人,呼為嫂子。子弟兒郎們照規矩與嫂子一床同宿,亦無所忌。但條款必遵守,即「只許開弓,不許放箭」。條款意思就是同住無妨,然不能發生關係。若發生關係,即為犯條款,必受嚴重處分。這種處分儀式,實充滿宗教性和戲劇性。下面一件記載,是一個好例。這故事是一個參加過這種儀式的朋友說的。
在野地排三十六張方桌(象徵梁山三十六天罡),用八張方桌重疊為一個高台,桌前掘個一尺八丈見方的土坑,用三十六把頭刀豎立坑中,刀鋒向上,疏密不一。預先用浮土掩着,刀尖不外露。所有弟兄哥子都全副戎裝到場,當時流行的裝束是:青縐綢巾裹頭,視耳邊下垂巾角長短表示身分。穿紙甲,用棉紙捶鍊而成,中夾頭髮,作成背心式樣,輕而柔韌,可以避刀丸。外穿密鈕打衣,袖小而緊。佩平時所長武器,多單刀雙刀,小牛皮刀鞘上繪有綠雲紅雲,刀環上系彩綢,作為裝飾。着青褲,裹腿,腿部必插兩把黃鱔尾小尖刀。赤腳,穿麻練鞋。桌上排定酒盞,燃好香燭,發言的必先吃血酒盟心。(或咬一公雞頭,將雞血滴入酒中,或咬破手指,將本人血滴入酒中。)「管事」將事由說明,請眾議處。事情是一個作大哥的嫂子有被某「老幺」調戲嫌疑,老幺犯了某條某款。女子年青而貌美,長眉弱肩,身材窈窕,眼光如星子流轉。男的不過二十歲左右,黑臉長身,眉目英悍。管事把事由說完後,女子繼即陳述經過,那青年男子在旁沉默不語。此後輪到青年開口時,就說一切都出於誣衊。至於為什麼誣衊,他不便說,嫂子應當清清楚楚。那意思說是說嫂子對他有心,他無意。既經否認,各執一說,「執法」無從執行處分,因此照規矩決之於神。青年男子把麻鞋脫去,把衣甲脫去,光身赤腳爬上那八張方桌頂上去。毫無懼容,理直氣壯,奮身向土坑躍下,出坑時,全身絲毫無傷,照規矩即已證實心地光明,一切出於受誣。其時女子頭已低下,臉色慘白,知道自己命運不佳,業已失敗,不能逃脫。那大哥揪着女的髮髻,跪到神桌邊去,問她;「還有什麼話說?」女的說:「沒有什麼說的。冤有頭,債有主。凡事天知道。」引頸受戮,不求饒也不狡辯,一切沉默。這大哥看看四面八方,無一個人有所表示,於是拔出背上單刀,一刀結果了這個因愛那小兄弟不遂心,反誣他調戲的女子。頭放在神桌前,眉目下垂如熟睡。一夥哥子弟兄見事已完,把屍身拖到原來那個土坑裡去,用刀掘土,把屍身掩埋了。那個大哥和那個幺兄弟,在情緒上一定都需要流一點眼淚,但身分上的習慣,卻不許一個男子為婦人顯出弱點,都默默無言,各自走開。
類乎這種事情還很多。都是浪漫與嚴肅,美麗與殘忍,愛與怨交縛不可分。
遊俠者行徑在當地也另成一種風格,與國內近代化的青紅幫稍稍不同。重在為友報仇,扶弱鋤強,揮金如土,有諾必踐。尊重讀書人,敬事同鄉長老。換言之,就是還能保存一點古風。有些人雖能在川黔湘鄂邊境數省號召數千人集會,在本鄉卻謙虛純良,猶如一鄉巴老。有兵役的且依然按時入衙署當值,聽候差遣作小事情,凡事照常。賭博時用小銅錢三枚跌地,名為「板三」,看反覆、數目,決定勝負,一反手間即輸黃牛一頭,銀元一百兩百,輸後不以為意,揚長而去,從無翻悔放賴情事。決鬥時兩人用分量相等武器,一人對付一人,雖親兄弟只能袖手旁觀,不許幫忙。仇敵受傷倒下後,即不繼續填刀,否則就被人笑話,失去英雄本色,雖勝不武。犯條款時自己處罰自己,割手截腳,臉不變色,口不出聲。總之,遊俠觀念純是古典的,行為是與太史公所述相去不遠的。二十年聞名於川黔湘鄂各邊區鳳凰人田三怒,可為這種遊俠者一個典型。年紀不到十歲,看木傀儡戲時,就攜一血檮木短棒,在戲聲中向屯墾軍子弟不端重的橫蠻的挑釁,或把人痛毆一頓,或反而被人打得頭破血流,不以為意。十二歲就身懷黃鱔尾小刀,稱「小老幺」,三江四海口訣背誦如流。家中老父開米粉館,凡小朋友照顧的,一例招待,從不接錢。十五歲就為友報仇,走七百里路到常德府去殺一木客鏢手,因聽人說這個鏢手在沅州有意調戲一個婦人,曾用手觸過婦人的乳部,這少年就把鏢手的雙手砍下,帶到沅州去送給那朋友。年紀二十歲,已稱「龍頭大哥」,名聞邊境各處。然在本地每日抱大公雞往米場鬥雞時,一見長輩或教學先生,必側身在牆邊讓路,見女人必低頭而過,見作小生意老婦人,必叫伯母,見人相爭相吵,必心平氣和勸解,且用笑話使大事化為小事。周濟逢喪事的孤寡,從不出名露面。各廟宇和尚尼姑行為有不正當的,恐敗壞當地風俗,必在短期中想方設法把這種不守清規的法門弟子逐出境外。作為龍頭後身邊子弟甚多,龍蛇不一,凡有調戲良家婦女,或因賭博撒賴,或倚勢強奪經人告訴的,必招來把事情問明白,照條款處辦。執法老幺,被派往六百里外殺人,隨時動員,如期帶回證據。結怨甚多,積德亦多。身體瘦黑而小,秀弱如一小學教員,不相識的絕不會相信這是湘西一霸。
光棍服軟不服硬,白羊嶺有一張姓漢子,出門遠走雲貴二十年,回家時與人談天,問:「本地近來誰有名?」或人說:「田三怒。」姓張的稍露出輕視神氣:「田三怒不是正街賣粉的田家小兒子?」當夜就有人去叫張家的門,在門外招呼說:「姓張的,你明天天亮以前走路,不要在這個地方住。不走路後天我們送你回老家。」姓張的不以為意,可是到後天大清早,有人發現他在一個橋頭上斜坐着。走近身看看,原來兩把刀插在心窩上,人已經死了。另外有個姓王的,賣牛肉討生活,過節喝了點酒,酒後忘形,當街大罵田三怒不是東西,若有勇氣,可以當街和他比比。正鬧着,田三怒卻從街上過身,一切聽得清清楚楚。事後有人趕去告給那醉漢的母親,老婦人聽說嚇慌了,趕忙去找他,哭哭啼啼,求他不要見怪。並說只有這個兒子,兒子一死,自己老命也完了。田三怒只是笑,說:「伯母,這是小事情,他喝了酒,亂說玩的。我不會生他的氣。誰也不敢挨他,你放心。」事後果然不再追究。還送了老婦人一筆錢,要那兒子開個麵館。
田三怒四十歲後,已豪氣稍衰,厭倦了風雲,把兄弟遣散,洗了手,在家裡養馬種花過日子。間或騎了馬下鄉去趕場,買幾隻鬥雞,或攜細尾狗,帶長網去草澤地打野雞,逐鵪鶉,獵獵野豬,人料不到這就是十年前在川黔邊境增加了鳳凰人光榮的英雄田三怒。本人也似乎忘記自己作了些什麼事。一天下午,牽了他那兩匹駿健白馬出城下河去洗馬。城頭上有兩個懦夫居高臨下,用兩支匣子炮由他身背後打了約十三發子彈,有兩粒子彈打在後頸上,五粒打在腰背上。兩匹白馬受驚,脫了韁沿城根狂奔而去。老英雄受暗算後,伏在水邊石頭上,勉強翻過身來,從懷中掏出小勃朗寧拿在手上,默默無聲。他知道等等就會有人出城來的。不一會,懦夫之一果然提着匣子炮出城來了,到離身三丈左右時,老英雄手一揚起,槍聲響處那懦夫倒下,子暗從左眼進去,即刻死了。城頭上那個懦夫在隱蔽處重新打了五槍。田三怒教訓他:「狗雜種,你做的事丟了鎮筸人的丑。在暗中射冷箭,不像個男子。你怎不下來?」懦夫不作聲。原來城上來了另外的人,這行刺的就跑了。田三怒知道自己不濟事了,在自己太陽穴上打了一槍,便如此完結了自己,也完結了當地最後一個遊俠者。
派人作這件事情的,到後才知道是一個姓唐的。這個人也可稱為苗鄉一霸。辛亥革命領率苗民萬人攻城,犧牲苗民將近六千人,北伐時隨軍下長江,曾任徐海警備司令。卸職還鄉後稱「司令官」,在離城十里長寧哨新房子中居家納福。事有湊巧,作了這件事後,過後數年,這人居然被一個駐軍團長,不知天高地厚,把他捉來放在牢里,到知道這事不妥時,人已病死獄中了。
田三怒子弟極多,十年來或因年事漸長,血氣已衰,改業為正經規矩商人。或帶劍從軍,參加各種內戰,犧牲死去。或因犯案離鄉,漂流無蹤。在日月交替中,地方人物新陳代謝,風俗習慣日有不同。因此到近年來,遊俠者精神雖未絕,所有方式已大大有了變化。在那萬山環繞的小小石頭城中,田三怒的姓名,已逐漸為人忘卻,少年子弟中有從圖書雜誌上知道「飛將軍」、「小黑炭」、「美人魚」等人的,卻不知道田三怒是誰。
當年田三怒得力助手之一,到如今還好好存在,為人依然豪俠好客,待友以義,在苗民中稱領袖,這人就是去年使湘西發生問題,迫何鍵去職,使湖南政治得一轉機的龍雲飛。二十年前眼目精悍,手腳麻利,勇敢如豹子,輕捷如猿猴,身體由城牆頭倒擲而下,落地時尚能作矮馬樁姿勢。在街頭與人決鬥,殺人後下河邊去洗手時,從從容容如毫不在意。現在雖尚精神矍爍,面目光潤,但已白髮臨頭,謙和寬厚如一長者。回首昔日,不免有英雄老去之慨!
這種遊俠者精神既浸透了三廳子弟的腦子,所以在本地讀書人觀念上也發生影響。軍人政治家,當前負責收拾湘西的陳老先生,年過六十,體氣精神,猶如三十許青年壯健,平時律己之嚴,馭下之寬,以及處世接物,帶兵從政,就大有遊俠者風度。少壯軍官中,如師長顧家齊,戴季韜輩,雖受近代化訓練,面目文弱和易如大學生,精神上多因遊俠者的遺風,勇鷙膘悍,好客喜弄,如太史公傳記中人。詩人田星六,詩中就充滿遊俠者霸氣。山高水急,地苦霧多,為本地人性格形成之另一面。
遊俠者精神的浸潤,產生過去,且將形成未來。 [1]
作者簡介
沈從文(1902-1988),1988年病逝於北京。原名沈岳煥,筆名休芸芸、甲辰、上官碧、璇若等,乳名茂林,字崇文。湖南鳳凰縣人, 沈從文一生創作的結集約有80多部,是現代作家中成書最多的一個。早期的小說集有《蜜柑》《雨後及其他》《神巫之愛》等,基本主題已見端倪,但城鄉兩條線索尚不清晰,兩性關係的描寫較淺,文學的純淨度也差些。30年代後,他的創作顯著成熟,主要成集的小說有《龍珠》《旅店及其他》《石子船》《虎雛》《阿黑小史》《月下小景》《八駿圖》《如蕤(rui)集》《從文小說習作選》《新與舊》《主婦集》《春燈集》《黑鳳集》等,中長篇《阿麗思中國遊記》《邊城》《長河》,散文《從文自傳》《記丁玲》《湘行散記》《湘西》,文論《廢郵存底及續集、《燭虛》《雲南看雲集》等。沈從文由於其的創作風格的獨特,在中國文壇中被譽為「鄉土文學之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