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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盟人民防空辦公室成立於1980年,為興安盟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也是盟行政公署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機構規格為處級,受盟行署和軍分區領導[1]。
基本情況
興安盟人民防空辦公室成立於1980年,2002年確定為國家三類人防重點城市,是興安盟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也是盟行政公署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機構規格為處級,受盟行署和軍分區領導。機關經批准設5個科室,分別為綜合科、財務科、工程管理科、組織指揮科、資金管理科;兩個事業單位,即通信站、後勤服務中心,內設三個科室,即質量監督站、黨辦、人防協會,共計10個科室。五個旗縣市均成立人民防空辦公室,均為自治區人防重點城市;編制人員情況:全盟在編人員共57人,盟本級34人,其中行政編制13人,事業編制21人,離退休幹部20人,離崗3人;旗縣市人防辦23人,其中行政編制13人,事業編制10人;阿爾山市人防辦為單設機構,科右中旗、扎賚特旗人防辦掛靠政府辦獨立開展工作,突泉縣、科右前旗人防辦合署辦公。
獲得榮譽情況:2001年—2006年,我辦領導班子被盟委、市政府評為政績比較突出班子, 2001—2006年在自治區綜合考核中被評為一等獎。2000年被盟行署、興安軍分區命名為盟級文明單位,1999年檔案管理被自治區檔案局評為特級單位,2010年榮獲自治區人防工作綜合考評一等獎,「十五」期間被華北人防評為「十五」人防建設先進集體,人防各項工作均獲得好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國防建設需要,擬訂全盟人民防空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全盟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會同城市建設部門制訂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和年度工程建設計劃,並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預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五)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依法對在建人防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對已建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產綜合開發利用;監督和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法規的執行。
(六)負責人防城市群眾防空專業隊伍的建設和管理;組織人民防空宣傳和開展人民防空知識教育;組織人民防空演習;組織全盟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應用科研成果;負責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的籌集和管理。
(七)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制訂全盟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原則、方案;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利用人民防空警報、通信設施為經濟建設服務的工作。
(八)負責檢查督促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和其它保障方案的落實;負責戰時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人員疏散隱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空作戰。
(九)管理全盟人民防空專項經費,編制審核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2],對新開展的旗縣市人民防空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管理全盟人民防空國有固定資產。
(十)承辦盟行政公署、盟國防動員委員會和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興安盟人民防空辦公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興安盟人民防空辦公室領導班子成員,興安盟人民防空辦公室,2018-10-24
- ↑ 興安盟人民防空辦公室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報告,興安盟行政公署,2018-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