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序列號公安部二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負責經濟金融犯罪偵查的內設職能局。局長兼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局長[1]。
沿革
1949年4月9日,中央軍委公安部改名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下設基本建設保衛局(十三局)、工業保衛局(十四局)、財貿保衛局(十五局)。1957年3月18日,經國務院批准,公安部調整部分組織機構.基本建設保衛局(十三局)和工業保衛局(十四局)合併,仍稱工業保衛局(二局)。1958年12月2日,經國務院批准,公安部將財貿保衛局(十五局)與工業保衛局(二局)合併為經濟保衛局(二局)。1960年10月,公安部十三局(原子能保衛局)撤銷,其業務併入二局(經濟保衛局)。
1969年1月19日,公安部將原來的11個廳、局合併為5個辦公室(政治、行政、偵破、治安、接待辦公室),編制由1200多人減為126人(含借調軍隊幹部41人)。
1970年7月3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組和革命委員會成立。在革命委員會下設置五個組:(一)辦事組,負責原辦公廳的工作;(二)政工組,負責政治工作;(三)政保組,負責偵察、保衛工作;(四)治安保衛組,負責民警、治安、消防、勞教工作和原內務部交來的一些工作;(五)預審組,負責預審、勞改工作。11月28日,將辦事組改為辦公室;公安部發出《關於我部機構設置和啟用印章的通知》,從12月2日起啟用新印章。1971年9月17日,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組會議決定.按國務院批准的編制執行,機構改為一室七組,即辦公室、政工組、政治保衛組、治安保衛組、安全保衛組、勞改工作組、預審組、警衛組。
1983年9月10日,國務院批覆同意公安部關於機構編制的請示。公安部下設二局(內保)。1989年3月5日,公安部發出《關於印發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為便於工作,公安部各局、司重新編排序號如下:經濟文化保衛局為二局。 1994年5月12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了部機關各局內設機構的《三定方案》,公安部機關設19個職能局(含3個屬武警現役編制的局)和政治部(4個局級機構),下設:經濟保衛局。
1998年8月11日,根據《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改革後公安部的局級機構有:經濟犯罪偵查局(二局)[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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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公安部2副部長履新 ,搜狐,2018-03-29
- ↑ 北京二局(經濟犯罪偵查局)職位表 ,華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