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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信訪局(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信訪局)[1],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內設機構。

沿革

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成立時,下設五室一局二處:法律室、民族室、人民接待室、編譯室、顧問室、典禮局、秘書處、總務處。1965年,辦公廳下設五個室:法律室、民族室、人民接待室、秘書室、外事室。

文革爆發後,1966年8月, 康生、徐冰、劉寧一、周榮鑫組成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領導小組,主持常委會機關工作。1968年6月,根據中共中央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和全國政協機關實行軍管,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設立軍管組。1969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在湖北沙洋設立五七幹校,大部分人員被下放到五七幹校勞動,法律室、民族室、人民接待室、秘書室、外事室隨之停止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在北京成立留守處, 在軍代表李啟煌領導下處理日常工作。1973年3月軍管組撤離。

1975年1月13日至17日,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同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在人民大會堂恢復辦公,常委會下設民族政策研究組、宗教政策研究組、辦公廳,辦公廳下設秘書組、外事組、政法組、總務組。

1978年2月26日到3月5日,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恢復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辦公廳下設秘書組、外事組、政法組、總務組、信訪組。

1980年,全國人大辦公廳下設各組改名為室,總務組劃歸秘書室,調整為四個室:秘書室、政法室、外事室、信訪室。1981年增設研究室,共計五個室。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以來,全國人大機關按照常委會領導的要求,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精神,「用法治思維謀劃工作,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2],用法治理念推進改革」,逐步確立了 「三個一、四項工作」的信訪工作思路。「三個一」是指:

  • 堅持一個原則:「始終堅持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
  • 堅守一個信念:「始終堅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信念,滿腔熱情地做好信訪工作」;
  • 圍繞一個中心:「緊緊圍繞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監督、代表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當好參謀助手」。

「四項工作」是指:

  • 「認真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反映的群眾信訪事項,積極為人大代表依法履職服務,促進代表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繫;
  • 「認真做好綜合分析工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服務」;
  • 「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登記、受理、轉辦工作,積極支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妥善處理群眾信訪問題,促進案結事了、息訴罷訪」;
  • 「切實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及時發現、報送異常敏感信訪信息,妥善處理非正常上訪事件,堅決杜絕惡性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發生」。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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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